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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封邮件的回复:聚焦聚焦再聚焦

2015年02月12日19: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本刊编辑部收到某省纪委干部一封有关深化“三转”的邮件。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邮件反映的“三转”中的困惑及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代表性。编辑结合对中央有关“三转”要求,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理解作了回复。现将两封信一并刊发。

——编者

编辑同志:

你好!

前几天,省某厅纪检组一名干部来电问我,“三转”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他们好以此向主要领导报告。我说到目前为止,中央纪委、省纪委从未就“三转”下发有关规定文件。能感觉得到,他对此答复有些失望。

实际上,自开展“三转”以来,这样的电话也不是第一次接到。挂了电话,回想这两年“三转”情况,感到深化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在市县两级。工作中有些困惑在此反映一下,希望予以关注。

一是推进“三转”面上不平衡,工作进展和成效逐级递减。中央纪委率先垂范给各地做出了榜样,省级纪委迅速行动,聚焦主业主责成效明显。市级纪委总体上实现了回归本位,但仍有部分履职越位,有的市纪委还在扮演党委、政府的“救火队”。县区纪委相当一部分转职能不到位,理解偏差、态度观望、动作迟缓、阻力重重,有的至今还在从事“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发展扫清障碍”的走访服务工作。至于乡镇纪委,人少杂事多,更是不知道如何转、转了以后干什么。

二是各地在“三转”过程中,仅有党章原则性规定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一理念指导,在具体问题把握上没有统一标准。经常遇到地方纪委和派驻机构向省纪委请示,某项具体工作是否属于纪检监察职能范围。没有正式文件依据,“三转”有时候难免名不正言不顺。

三是部分地区“三转”缺乏党委、政府支持,推进难度大。“三转”在纪检监察系统已逐步深入人心,但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观念转变还不够。大家普遍感到,党委、政府没有转,纪检监察机关很难转得动,转了也白转。在县一级,这种现象尤其明显。

这里,相应提几点建议。希望上级纪委出台具体文件,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作出细化规定、划出禁区;强化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考核评价,避免转与不转一个样;明确界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两个责任”分不清,“三转”就很难真正到位。

就谈这些,祝你们工作顺利!

沈明伟(化名)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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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景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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