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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贿赂犯罪发生在节日——每逢佳节倍思“清”

2015年02月12日09:04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每逢佳节倍思“清”

节日,历来是考验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试金石。据检察机关分析,近年来有70%以上的贿赂犯罪发生在节日期间。在传统佳节,亲朋好友之间礼尚往来,是沟通和联络感情的方式,一些领导干部因此容易放松警惕,有些别有用心者也看准人情往来不便拒绝的时机,借此迂回送钱送物,想方设法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春节来临,需要领导干部提高自警自省意识。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每逢春节等重要节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会发出廉洁过节的通知和要求。在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压线下,曾经在节日蔓延的歪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春节临近,广大领导干部要在年关守好“廉关”、把好底线,虽是老生常谈,却是不能不念的“紧箍咒”。今天,我们收集和回顾一批倒在春节等“节点”的落马干部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吁请人们守好“廉关”、过好年关。

过节不廉 胆大妄为

浙江巨化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华章,几年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曾震动当地。

黄华章利用担任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多次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价值63万余元,其中索贿19万余元。令人深思的是,他的犯罪行为,多发生在春节“拜年”期间,对他来说春节俨然成了“收获季”。

当年,起诉书中列举了黄华章的10项犯罪事实,其犯罪行为多发生在2001年至2009年春节期间。与巨化集团有业务往来的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曾先后8次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黄华章现金合计3.7万元。挂靠巨化集团的某公司负责人俞某某,托他人以拜年名义,分5次送给黄华章现金合计2.5万元。这些送给黄华章礼金的人,在承建巨化集团的相关工程时,都得到了他的关照。

检察机关认为,无论是黄华章受贿案,还是巨化集团腐败窝案中的主角衢州市委原常委、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他们在逢年过节大肆收受礼金的表现,有“异曲同工”之处。

【画外音】春节成了一些贪官的“受贿节”,这一现象值得警惕。一些误入歧途的领导干部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找理由,一厢情愿地把收受礼金视为“人情往来”,结果只是自欺欺人,最终在泥潭中越陷越深。

底线失守 步步惊心

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李兴华受贿案日前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兴华受贿人民币1581万元、港币110万元、美元3万元,和多家企业干股折合人民币1220万元。李兴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中,多名行贿人都趁年节、旅游之机多次行贿。如2009年春节前和2010年春节前,行贿人唐某来到李兴华家中,以拜年名义分别贿送给李兴华各10万元港币。2010年10月,李兴华夫妇到香港旅游,唐某以给李兴华妻子购物为由,在酒店送给李兴华现金10万元港币。

李兴华曾认为,在广东过年过节送个红包司空见惯,是一种正常的人情往来。于是,他开始有选择地收受贿赂,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从几千元到上万元,发展到后来,连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也照收不误。

【画外音】贪官往往有一条相似的轨迹: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习以为常之后,从节日受贿发展到平日受贿,由小贪变成大贪。有所图谋者利用这把温柔的节日人情之刀,轻易划开官员的贪欲大门,使个别领导干部不知不觉踩过红线、失去底线,最终全线失守。

红包泛滥 权力变异

还记得那个早已被判处死刑的大贪官成克杰吗?回顾其贪腐行为,一个细节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他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从最初逢年过节在家收些烟酒,后来发展到每逢春节就领着一家老小到“下边”过春节,带着孙子走遍广西,从各级官员那里收“压岁钱”。

同样,已被执行死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也曾在受审时说:“我在当地几十年,仅人情往来、红白喜事收入就有100多万元,每年孩子收的压岁钱也有几万元。”

【画外音】压岁钱本是长辈给孩子的一种祝福和心意,但近几年来逐渐变了味,明眼人一看便知,有的“压岁钱”就是冲着当干部的家长手中的权力去的。金钱一旦与权力勾连,就不可能单纯。“压岁钱”看似不起眼,其危害决不能小觑,不仅是一种权钱交易的异化,也是对孩子心灵的侵蚀。

感情炮弹 摧毁前程

名目繁多的购物卡,一度是春节行贿的主要形式之一。

2014年6月,义乌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林金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4.19万元。在判决书列举的林金生受贿事实中,一半以上都与春节等节日收受购物卡相关。2009年至2011年春节等节日期间,林金生收受某建设公司仰某所送价值人民币8000元的超市购物卡8张。为了和林金生搞好关系以得到关照,义乌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在2009年中秋、2010年春节、2011年中秋,分别送给林金生中华牌软壳香烟共计40条(均系烟票),价值达26000元。林金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人所送的现金13.5万元,以过节为名收受他人所送的香烟及购物卡价值达10.69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全国范围内与购物卡相关的受贿案件,已有1000多起登记在案。

【画外音】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规收受购物卡行为得到严厉打击,效果明显。购物卡不像现金那么赤裸裸,往往被披上一层人情外衣,容易让一些领导干部放松警惕。购物卡虽小,陷阱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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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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