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旅游 自吞苦果
节假日,往往是人们出行旅游的高峰期,而个别伪装的公款旅游也悄然加入其间。最近,中央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其中就有公款旅游的身影。
2013年6月至12月,广西来宾市政协先后组织由市政协副主席带队的8个课题调研组,分11批次赴外省调研,其中10批次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各组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调研内容和行程到景区景点公款旅游,或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并存在携带家属、无关人员随团旅游等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分别给予来宾市政协副主席韦凤光、黄剑桥和党组成员蓝凡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政协副主席毛裕玲、莫帮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政协副主席何美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政协副主席潘启优、韦文智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赔公款旅游相关费用。来宾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景宪法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画外音】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用公款游山玩水,看似只是潇洒走一回,不收钱不受礼,但同样事关廉洁问题,也可能暗藏腐败。领导干部逢年过节千万别因小失大,以免自食苦果。
公款送礼 此风必刹
前段时间,一则媒体报道令人瞠目结舌:西南某县一些单位不仅用公款送钱,甚至还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给县委书记和县长送钱的具体数额。
据了解,按当地流行的潜规则,此类送礼一般由两名领导干部去送,其中一人进县委书记办公室,另一人则站立于门外,进去的领导干部出门时用手拍一拍空口袋,以示“利是”已送出。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此前广东纪检部门查处的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该市11名常委中有9人涉案。
以单位名义集体送礼,也许有人认为集体负责、法不责众,胆子因此也大了不少。此类“集体行为”公然把潜规则演绎为明规则,已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画外音】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出现这类集体送礼的现象,是长期以来监督失职失察所造成。如此污染政治生态的“毒瘤”不可长,必须坚决割除。(袁艳)
■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京平:中央和各地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的矛头对准“春节流行病”,深挖猛打,取得可喜成绩。但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钱坚决不拿”,做到防微杜渐,把好廉洁过节这一关。
复旦大学廉政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李辉:节点防腐是针对腐败形式合理配置反腐败资源的一种手段。纪检监察机关从长期的反腐败经验中发现,节假日是“穿马甲”腐败的高发期,因此在节假日来临之前提前部署工作,可以有效预防和遏制此类腐败问题,就像在汛期前要落实防洪防涝措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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