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新华
“查办案件既要坚决,更要慎重,确保查办的每个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这是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经常强调的一句话。
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这一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严查顶风违纪,有效履行查办案件的职责,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3883件次、初核6418件、立案5676件、结案5044件、处分556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99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7.2%、33.0%、24.3%、20.7%、20.7%、11.2%。
把严程序——让每一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如何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全程监管,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水平?
“严格使用法律法规、党内制度规定的办案措施,使每一个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江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陈尚云对办案要求脱口而出。
“为便于办案人员操作,提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能力,省纪委、监察厅编纂了《江西省纪检监察科学办案体系》一书。”采访中,陈尚云指着该书向记者介绍。
记者看到,该书图文并茂,涵盖了案件发现、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维权救济、查案治本等5项机制。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特点,将办案体系所属各个环节绘制成“流程图”,并提炼出各个环节的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同时附录有关文书格式、条规摘录及制度规定等,为办案人员提供了一本便捷易懂的办案手册。
“这有利于提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能力,提升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陈尚云说。
在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采访时,该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该省出台了《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等制度,这些制度从案件线索登记、转办、排查,到督办、反馈和保密,都进行了严格规范。
据了解,近年来,围绕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和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让办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打“老虎”、拍“苍蝇”,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是不行的。为此,该省加强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与审计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相互协作机制,与检察机关建立了调查侦查过程中的配合协作、跟踪督办机制,与法院建立了案件通报、疑难案件讨论、旁听法庭审理等机制。
据悉,该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合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95件,同比增长12.2%;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76件,同比增长55.8%。今年先后查处了东华理工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庆成,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等21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各设区市纪委查办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上饶市查处了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九江市查处了武宁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饶思汉;新余市查处了渝水区原常务副区长郭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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