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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征地拆迁领域腐败剑指“土拨鼠”

2014年11月25日10: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新闻分析:遏制征地拆迁领域腐败剑指“土拨鼠”

旧房变新楼,旧貌换新颜。拆迁是一个城市展示新颜的重要一步,然而,拆迁中的腐败,却让城市建设染上污点。

城市建设面貌的日新月异,常伴随着征地拆迁的“阵痛”。在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的同时,征地拆迁领域贪腐案件多发高发。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共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427件,有437人受到责任追究。

“拆迁腐败”多与土地有关,且多表现为“钻法律空子”,人民群众便形象地将这个领域的腐败分子称之为“土拨鼠”。为何征地拆迁领域“鼠”害成灾?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总结、汲取?

靠地吃地 “钻空子”伎俩花样翻新

中国有一句俗话是“靠山吃山”,而“土拨鼠”就是“靠地吃地”的那一群人。从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征地拆迁类案件来看,“土拨鼠”不愧为“打洞”高手,“钻空子”的本领炉火纯青。

伎俩一:监守自盗。

梳理这些年查处的征地拆迁腐败案件,“监守自盗”属最为典型的类型。腐败的“操盘手”多为在一线直接负责征地拆迁的部门工作人员,如拆迁一线的动迁组长、城管科长,被拆迁地的村主任、村民小组组长。

“这些人直接参与组织实施具体征地拆迁工作,掌握有关政策,熟悉具体情况和拆迁流程,钻起法规的空子来,更具隐蔽性,危害极大。”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伎俩二:内外勾结。

为骗取巨额征地拆迁款,少数党员干部与工企单位、社会闲散人员上下勾结、沆瀣一气,团伙作案。从审核、谈判到补偿,整个过程环环造假,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010年10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对查办的房屋拆迁领域中的41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现,职务犯罪渗透在拆迁的各个环节中,85%的拆迁“蛀虫”是房管局“内鬼”或负责拆迁人员。

伎俩三:集体合谋。

近年来征地拆迁腐败案件呈“集体合谋”的新趋势。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联手作案、集体合谋,作案过程渐趋流程化,发案后往往形成“案连案”和一案多人、一人多罪的现象。

11月16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报道了一个“集体合谋”的典型案例。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个叫庙圪堵的村庄,村委会干部集体串通与镇领导上下勾结,侵吞征地补偿款432万元。更离奇的是,在检察院调查期间,这些村官们依然不肯收手,贪婪至极。

“从发案环节而言,拆迁流程环环涉案,尤其是与确权相关的环节发案明显,拆迁俨然成了一块‘大蛋糕’,不仅大权在握的一把手倚仗权力直接切分,还有一大批拆迁一线工作人员运用手中的小小业务处置权,通过测量尺子的拉伸、多算测量面积等手段分上一杯羹。”《检察日报》的一篇文章这样揭穿“土拨鼠”的“打洞”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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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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