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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房管员,3年间竟轻易“掉包”23套公房,案值近千万——

房改房管理:多少制度在沉睡

2014年11月18日15:24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房改房管理:多少制度在沉睡

无人核对 轻易实现“卖房”骗局

张永良发现,“房屋底册清单”是他实现“计划”的关键环节。不管他算计得如何天衣无缝,只要对方单位核查“房屋底册”,一切就都露馅了。

所以,张永良在选好“下手”目标后,都会先打电话到房屋产权所属单位探对方口风,试探对方是否知道程序、是否需要核对底单。

孙兵回忆说,张永良也有被吓跑的时候。

2009年底,张永良打电话给无锡市某医院,谎称有人愿意购买房改房。“好啊,我们会积极配合你工作的。记得带原始单据和底单,我们要对照底单的。”对方的回答让他倒吸一口凉气,赶紧溜之大吉。

张永良并不死心,他又打电话到别的单位,发现很多单位的人员不仅不清楚房改房的销售手续,连核对承租人底册一事也毫不知情。

既然产权房所属单位不会核实购买房改房的人是不是实际的住户,那么就可以伪造租赁合同,用伪造的工龄来购买接管房,金蝉脱壳,钱就到手了。

2010年1月,张永良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张永良找到铁哥们儿杨某,说自己想买进一套便宜的房改房,可是没有合适的职工身份,想让杨洪凯代买。但是房屋租期未满,还有人入住,所以不能马上变卖,而是要抵押贷款,以后再变现,并许诺给杨某好处。杨某答应了。

购房人已经有了,那么房源呢?张永良知道承租房改房的往往都是经济比较困难、买不起房的老职工,或者是拆迁安置户,基本上都没有房屋购买力。

张永良盘算多时,瞄准了唐某租住的公有房。张永良曾经帮助这里的居民办理过2户优惠购房手续,手续和流程轻车熟路。而且在收租金时,他曾问过唐某是否要买房,因此了解唐某的态度:买不起房。

张永良打定主意后,偷偷潜回办公室,乘人不备取出空白的租赁合同并伪造了杨某的承租合同和评估材料,混同其他几套正常手续的房改房材料一起送去审核。房屋产权监理的评估窗口接到张永良递交的材料,看到是熟悉的老业务员,就仅审核了房屋计价。

水米入锅,一切顺利。张永良带着这些伪造材料,来到房子所属的某建筑公司。该公司的办理人员基于对他的信任,没有核对原承租人底册清单,就在张永良带来的材料上加盖了印章。

来到市房管局审批时,仍然顺风顺水。工作人员只是看看评估表、产权单位的确认盖章,以及申请人的买房资格,并没有核对房屋底册,没有比对承租人与购房人是否一致的备案登记。这让张永良不禁暗自窃喜,因为他知道,房管局是最后一道坎。这里的底册是全区房屋清单的汇总,详实具体,一旦核对,房屋卖不成,还会被单位发现。

最终,一切顺利,两证到手。张永良深深舒了一口气。

接着,张永良就找来房产中介委托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花2.5万元低价买来的房改房,转手就抵押了30万,刨去支付买房钱、银行利息、中介费、好处费和赌债,手头还剩下五六万,张永良顿时心情大好。为了“犒劳”自己,他带着剩下的“战果”又投入了赌场。

这是张永良第一次成功“得手”。“从那以后,我开始天天想搞钱!”张永良在提审时说。

为了有更多的“房产变现”,张永良开始四处打探可以“掉包”的房产。同事眼中的他,比平时更“乐于助人”了,内勤的审核工作,他主动请缨,有时甚至代劳了《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和《出售公有住房估价表》的审核填写。同事请假、公休,他代替同事值班、收费。而这些,其实是张永良为下一次实施犯罪在进行“踩点”。

疯狂“卖房” 深陷多米诺骨牌效应

第一次成功“得手”后,张永良又用同样的方法“变现”了13套自己手上管理的房产。不仅如此,他还盯上了其他房管所管理的房改房。他发现,一些产权单位连自己的房改房究竟属于哪个房管所管理都搞不清楚,更不要提了解房改房销售流程了。

张永良在梁溪房管所的内勤底册上看到,前述某建筑公司有几处房改房不是梁溪房管所管理,而是由西园里房管所管理的。

管他呢,反正自己给该建筑公司办理过几次房改房售房手续,而且也偷偷“得手”过一套房,熟人熟路,赌赌运气吧。

张永良把伪造的购房材料送去该建筑公司,很快被告知同意售卖并盖好了章。“卖掉”别区的房屋,也能顺利过关,这让疯狂“卖房”的张永良难以自拔,遂将该建筑公司4套公房“变现”。

就这样,张永良利用自己的房管员身份,共骗取了其他房管所的9套房改房。这些房产被抵押贷款后,被他继续用于赌博、挥霍。

直至2012年9月案发,张永良才停下了疯狂的脚步。

检察机关认为,张永良作为梁溪房管所房管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14套梁溪房管所管理的房改房,构成贪污罪。同时,张永良利用房管员身份,伪造房改房销售材料,骗取其他房管所管理的9套房改房,构成诈骗罪。2013年5月19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诈骗罪对张永良提起公诉。

同年11月22日,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永良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罚金10万元。玩忽职守致使张永良能够轻易贪污、诈骗房改房的3名国家工作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针对滨湖区房管局对房改房管理、房改房销售初审监管方面疏于防范,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滨湖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不久,滨湖区房管局下发《进一步规范滨湖区直管公房出售审批、租金调整、台账管理等规定》的文件,明确了前述房改房销售工作“三必须”。

目前,无锡市政府对张永良通过伪造取得的“产权证”已予以撤销,并对受骗的买房人酌情赔偿。滨湖区检察院也已全力追回张永良几十万元“非法获利”,用于后期的补偿工作。(周杰 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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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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