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22日电 (李源)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湖北省政协原常委梅祖恩等三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具体内容如下:
湖北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省政协原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梅祖恩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梅祖恩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梅祖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侃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王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侃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察厅报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市经信委原党组书记、主任余信国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武汉市委原候补委员、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余信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余信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余信国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余信国开除党籍处分;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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