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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47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4年08月18日07:5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抚州市临川区第七中学校长饶东升,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抚州市东乡县马圩镇卫生院院长王辉清,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抚州市南丰县水利局局长陈勇明,违反防汛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抚州市南丰县水利局副局长王庆端,违反防汛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吉安市新干县三湖镇堎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银珠,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民政所副所长林海萍,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吉安市永丰县永丰二中校长陈广昌,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吉安市永丰县坑田镇干部罗卫红,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初中校长邓文军,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赣州市兴国县鼎龙乡麦鹅村党支部书记何明,收送节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汪湖,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2.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蔡海才,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上饶市婺源县工信委书记、主任吴春发,违规公款聚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党政办副主任金飞,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5.宜春市宜丰县团县委书记谭志高,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6.宜春市宜丰县委县政府接待办主任科员杨同华,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城管服务中心主任王延平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2.济南市历城区广播电视台人事科科长唐俊强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3.淄博市临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罗美华利用职务便利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报销费用。

4.淄博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二大队民警杨金波违反纪律,对其妻开办娱乐场所不予制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08年1月至2013年6月,潍坊市诸城市农机局违规发放补贴,时任局长、党委书记,现任诸城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赵景忠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职务,违规发放补贴按规定全部退回。

2013年10月,诸城市农机局违规发放补贴,诸城市农机局局长、党委书记王淑贵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按规定全部退回。

6.潍坊市安丘市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志成对单位公款旅游、违规到企业报销费用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并追缴该局公款旅游费,退还在企业报销的费用和借用的车辆。

7.滨州市惠民县房地产管理局抵押登记股办事员史凤贞上班时间玩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滨州市惠民县油区办办公室主任杨金岩上班时间玩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交管所所长吕学江、郓城县丁里长交管所职工李文三公车私用,二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县交通系统予以通报。(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扶沟县政法委副书记刘瑞兵,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瑞发,县财政局副局长刘瑞侠兄弟三人,大操大办其父葬礼,借机大肆收受礼金。刘瑞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瑞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科技局局长职务;刘瑞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3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禹州市范坡镇工作人员娄金刚、尹军伟、临时工作人员孙亚葛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牌。娄金刚、尹军伟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孙亚葛被清退;负有领导责任的副镇长娄向阳、正科级干部朱存合、人大主席赵新刚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修武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局长贾卫平大操大办其子婚礼,分3次宴请22家企业负责人、县国税局部分班子成员和同事,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郑州市金水区第七十七中学副校长孟建锋组织召开全校班主任工作经验研讨会。60名参会人员聚餐后在酒店健身、泡温泉、游泳共消费10520元。孟建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卢氏县发改委以工代赈办主任朱照方酒后到KTV唱歌,期间与服务员发生争执并损坏设施,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朱照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以工代赈办主任职务。(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彭场监管所公职人员梁勇大办儿子“升学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孙继祥大操大办儿子婚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荆州市荆州区文物民族宗教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良华大办儿子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宜昌市长阳县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胜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宜昌市西陵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军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6.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刘斌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黄冈市黄梅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章石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恩施州建始县交通运输局高坪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颜昌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中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旭迅,2013年5月至10月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将该区沙朗广丰大道等路段路灯灯具及配件采购、安装项目违规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承接,且对生产经营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不力,导致安全事故。李旭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2.中山市财政局西区分局局长助理王冠宏,2013年5月至7月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在负责政府采购业务期间,对沙朗广丰大道等路段路灯配件安装工程政府采购文件备案和审核时,对采购文件中存在未设定供应商专业资质的违法行为失察。王冠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陈水华,2013年5月在群众办理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程序时违反工作纪律,出现先审批后补录的违规情况。陈水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副镇长黎学明,2013年5月违反工作纪律,在上班时间上网打牌。黎学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劳动服务中心主任杨崖生,2014年7月26日晚饭饮酒后驾驶光明街道办公务车辆在光明新区碧水路与一辆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杨崖生被免职。(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来宾市政协在课题调研活动中变相公款旅游案涉及的处级以下干部由市纪委查处。给予来宾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庆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来宾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刁其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来宾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赵比练党内警告处分。

2.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文乡计生服务所所长韦德健违规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桂林市兴安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摩天岭林业总场场长王海涛违规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桂林市兴安县中医院院长李伟明违规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三亚市粮食局原局长符致勇,副局长陈钟声、叶蓉花和副调研员吉家荣违规公款旅游,符致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陈钟声、叶蓉花和吉家荣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海口市美兰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陈邓保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罗亚忠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徐加銮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市公交客运管理科副科长吴钟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荣昌县双河中学德育处保卫科科长颜台模大操大办其父亲生日宴,并收受礼金,被免去德育处保卫科科长职务,全县通报批评。

2.荣昌县昌州街道村居管理所工作人员周时英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丰都县第二中学教师安胜学、祝旭、张洪波、彭龙4人打牌赌博,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资阳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明化,公款超标准接待宴请相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报销接待费用以及对其乘坐的车辆进行豪华装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自贡市贡井区工商局副局长魏炜公车私用、驾车肇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成都市高新区实验中学组织部分教师公款出国(境)旅游,校长潘先根、副校长曹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黔东南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梁宏武上班时间玩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黔东南州天柱县统计局业务股股长李文吉上班时间玩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黔南州惠水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韦永国上班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黔南州三都县农工局农技站站长周从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黔西南州册亨县人大副主任黄吉飞为儿子大办结婚酒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被没收。

6.黔西南州贞丰县北盘江镇林业站站长左祖伦违规操办乔迁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黔西南州兴仁县新闻中心副主任龙江上班时间上购物网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西安市阎良区西飞一小党支部书记宋战胜和副书记王玉琦,因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2.咸阳市渭城区周陵财政所所长任小卫,因举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铜川市坡头工业园区安监局局长张建,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渭南市韩城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韩双城,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汉中市洋县普法中心主任兼公安局长吴金铎,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6.安康市汉滨区拆迁办主任史洪安,因违规购买超标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商洛市商南县棣花镇卫生院医生贺战利、彭乐、赵文彬、冯书民,因违反工作纪律,贺战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三人责令纠错。

8.榆林市定边县水务局防汛办副主任郭磊,因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榆林市米脂县十里铺乡政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杜欢,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关系。

10.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戴丰年,因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陕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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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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