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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款不容挪用

50多万脱贫款到期未还 乡镇干部辩称企业资金周转不开

2014年08月14日15:12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50多万元脱贫攻坚款到期没有归还,乡镇干部辩称是企业资金周转不开——脱贫攻坚款不容挪用

侦查人员在核查专项资金发放台账

脱贫攻坚款是江苏省专门用于帮助经济薄弱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生产、促进脱贫增收的款项。然而,个别乡镇干部利用资金发放、使用环节存在的漏洞,利欲熏心,大肆挪作他用。

匿名举报指向专项资金

2013年7月,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称该区双庄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发放和使用脱贫攻坚款过程中暗箱操作,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申领到脱贫攻坚款,而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却申领不到该款项,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行调查,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

虽然是匿名举报,信息十分模糊,但考虑到脱贫攻坚款的特殊性,如果在发放环节存在贪腐行为和暗箱操作,势必会影响到该镇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于是,该院立即安排侦查人员进行线索摸排。

侦查人员深入双庄镇走访调查后了解到,脱贫攻坚款由省里层层下拨到该镇以后,并不直接发放到贫苦户手中,而是由该镇会计核算中心将款项下拨到村委会账户,由企业与村委会签订三年期限的借款协议,乡镇负责向企业催要每年的利息。2008年以来,该镇先后收到省里拨付的脱贫攻坚款共计260余万元。

双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侦查人员从服务中心调取了该镇5年来的脱贫攻坚款发放和使用台账记录。经过连续多天的审查、复核,侦查人员并没有发现该镇在脱贫攻坚款发放环节存在什么异常,唯一异常的是该镇有3笔共计51.715万元的脱贫攻坚款已经超过3年的使用期限却还没有归还,也没有再次签订借款协议。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林凯波告诉侦查人员,由于使用这3笔款项的3家企业资金暂时周转不开,所以才没有如期归还,不过镇里已经催促过了,这些企业答应近期就会想办法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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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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