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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群众的“奶酪”?

从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查处的案例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4年08月06日14: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谁动了群众的“奶酪”?

揪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硕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原处长董金生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及单独套取拆迁补偿资金,侵吞国有资产396万元,收受贿赂15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贵州省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白云大队原副队长舒翔因在巡查违法建筑过程中接受吃请并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吉林省乾安县所字镇操字村村委会原主任吴信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南川乡红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杨进仁等6人因贪污农业专项补贴资金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纷纷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其中的典型问题,及时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让损害群众利益的“硕鼠”无处遁形。通过对各地公开曝光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可以发现,一些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基层干部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

基层干部直接跟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对人民群众来说,基层干部的所作所为,直接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诸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吃拿卡要、违反土地政策以及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就像嗡嗡乱飞的“苍蝇”,令群众深恶痛绝。

权迷心窍,利令智昏。不少违纪违法的基层干部,曾被党和群众寄予厚望,却最终败给了权、钱二字。在已经公开曝光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中,民生资金管理和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尤为突出。以陕西为例,据统计,去年年初至今年6月下旬,该省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78件962人,其中399人在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环节被查办,174人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等环节被查办,民生资金管理和征地拆迁两个环节被查办人数占总人数一半以上。此外,安全生产、矿产开发等方面以及涉企、医疗、教育等领域也都出现了一批把不住“权力关”的违纪违法人员,因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容小觑。

怎样管住“乱伸的手”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分析研判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对策,管住少数基层干部“乱伸的手”,正是践行群众路线、保持优良作风的有效途径。

当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何易发多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当前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够阳光透明的情况,给了某些基层干部伸出手来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的空间。越是在基层,一把手的权力越难得到有效制约,“一言堂”、拍脑袋作决定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防止利益冲突的机制不够健全,某些基层干部在资金、利益、资源分配时优亲厚友,甚至利用公权力作为掩护谋取私利。

其次,监督管理不到位。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权力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社会公众、媒体舆论监督在有些地区得不到发挥,监督形式多为事后惩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仍有待于逐步健全完善。

此外,某些地区基层干部收入偏低、后顾之忧较多,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关系尚待理清等现实因素,也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状况密切相关。

管住少数基层干部“乱伸的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必须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契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狠纠基层干部“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地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强化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正扛起监督责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还需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扎实开展村务公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完善农村“三资”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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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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