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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23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年05月12日07:3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标题: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23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李德方,男,黑龙江省望奎县火箭镇正兰三村村委会副主任,违规核销招待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李兴义,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四合村党支部书记,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阎继承,男,黑龙江省伊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间,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以会务费等名义虚列支出,用于接待和购买购物卡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海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3年11月,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违反财经纪律,组织公款旅游并发放现金,给予中心主任范玉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主持党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曹美琴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3.2014年1月8日,闵行区农委召开培训会议,会后违反规定安排与会人员用餐并发放食品,区农委党委书记刘明、党委副书记沈德驹、纪委书记顾海生被诫勉谈话并承担相关费用。(上海市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宿迁市泗阳县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林其胜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中秋节期间,泗阳县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林其胜用公款购买价值4000余元礼品送礼。泗阳县纪委给予林其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2.宿迁市泗阳县国税局个别工作人员向企业乱摊派问题。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宿迁市泗阳县国税局第二分局税源管理二股股长胡勇、稽查局科员庄召正,向企业乱摊派。泗阳县纪委给予胡勇、庄召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宿迁市沭阳县地税局个别工作人员向企业乱摊派问题。2013年4月,宿迁市沭阳县地税局科员钱奎,向企业乱摊派,并收取回扣。沭阳县地税局给予钱奎行政降级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4.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副镇长许尔钧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3年,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副镇长许尔钧工作失职,造成14户业主入住近一年却无电使用。宿城区纪委给予许尔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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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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