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规范:应该给红线通上“高压电”
一些贪官还援引社会上存在大量不正之风为自己的腐败行为开脱。安徽省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称,“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下级给上级领导送礼的风气”。
我们党和政府对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礼品方面的规定不可谓不多,甚至还有直接对领导干部交友提出的要求。可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领导干部未能抵得住诱惑,甘当了“人情”的牺牲品呢?
袁柏顺认为,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律法规与党纪政纪条规之明文规定,众所周知,领导干部不会不、不应不知道。最初收受贿赂者大都寝食难安正可以说明这一点。
“中国人‘好面子’是一个重要的心理诱因。这‘面子’一方面包括自己的面子,认为别人找自己办事证明自己有本事,别人给自己送礼就是别人尊重自己,‘把自己当回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另一方面也包括别人的面子,怕驳人面子,把人际关系搞僵。”郝建臻这样认为。
受访专家均表示,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慎交友,谨处友十分重要。不管是真心承认还是矫情声称未能分辨礼金与贿金,将一切恶果归因于交友不慎、处友不当,这种解释都是站不住脚的,最终责任毫无疑问应该是公职人员的,相关行为产生在于其自身的选择与决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郝建臻表示,社会中的每个人既是政治的动物,本能地会趋炎附势、趋利避害;亦是经济的动物,天然地进行成本与收益的计算,以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官员必须要警惕,防止在“哥们”的“情谊”中为别人实现其不法利益作无谓的背书。
准确把握度的主动权与责任在于公职人员自身,而公职人员能否把握好度,则不能仅限于公职人员自身。袁柏顺认为,勉励公职人员“日夜孳孳,敏行不怠”,谨守法纪之度固然重要,各方面也应该提供助力,不能让公职人员“独自在战斗”。
“就这一方面而言,体现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法律,可以画出红线使之不敢越雷池;透明与监督,可以让腐败行为不至明目张胆。”袁柏顺指出,“但最重要的,是对腐败行为不惧不偏、及时坚决、常态化的惩处,打消不法行为的侥幸心理,防止其一步步陷进深渊。”
专家表示,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十八大以来在腐败惩治方面的积极进展,未尝不是在帮助公职人员在“礼”与“贿”之间作出正确选择,要给红线通上纪律的“高压电”,帮助公职人员在正常社会交往与腐败交易关系之间划出界线。
廉政周刊QQ网友一语评:
甘肃省山丹县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石文纲:在人情往来中,既要重感情、讲诚信,又要严守原则、正义和法律底线,善于把握人情的范围、力度、频率和可行性,把人情尽量限定在尽心和情分的范围内。
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杜恩:适度狠刹“人情风”,在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时,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符合所追求目标的要求,减少人情的成本和操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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