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商住楼 行贿港币20万
公诉机关另指控,2009年9月,在南联股份合作公司与被告单位泰德建实业公司合作建设统建楼过程中,范某命为感谢被告人周伟思帮助泰德建实业公司解决建设资金问题,送给周伟思人民币200万元,后来该款被周伟思陆续用于购买二手车和支付物业装修款。
上述统建楼所在地块的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不能建设商住楼。为使违规建设的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作为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的周伟思多次送给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土地监察大队长、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另案处理)共计港币20万元。
昨日截稿时,案件仍在开庭审理之中。(记者 张仁望)
昨日,被网民称为“20亿村官”的深圳市龙岗南联村村官周伟思案一审开庭审理。案件昨日足足审了一日,也吸引了大量媒体、人大代表及村民旁听。到昨晚9时记者交稿时,案件仍在审理中。
庭上,检察机关共指控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3项罪名,其中受贿罪3单合计5600万元,另有一项行贿罪指控,为向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土地监察大队长、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另案处理)行贿共计港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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