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肖飞进请客的餐厅,当晚共计20余人参加了其生日宴
2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罗田县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了124万。记者调查发现当天确实有1人饮酒死亡,罗田县城管局前期垫付了赔偿金64.8万,该网友所述情况部分失实。黄冈市纪委、罗田县纪委就此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罗田县纪委表示,此事详细情况需等待调查结果,随后将根据调查结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网友报料:罗田县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
2月11日,有网友在荆楚网东湖社区上报料《罗田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了124万》,称“1月9日,罗田县政协委员肖飞进为庆贺自己生日,在县城大摆酒宴,胡吃海喝。其中参与的有副县级干部肖学明,河铺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县城管执法局中队长丰某等公职人员,结果丰某因饮酒过度身亡,为平息此事,有关部门垫付124万暂时应付死者家属。”
记者辗转联系到报料人,报料人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是春节回家期间听说此事的,并称此事在该县影响极坏,已成一大丑闻,希望纪检部门能够过问此事。
官方回应:只是垫付了64.8万元
12日,罗田县城管执法局向荆楚网发来官方回函,称“1月9日晚,罗田县河浦镇个体工商户肖飞进过生日,他本人在县城兄弟鲜蛙王餐馆请客,共有20余人赴宴,其中包括肖飞进子女及亲属4人,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丰某因与肖飞进儿子同事,应邀赴宴,回家后感觉身体不适,经120派出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罗田县城管执法局称“肖飞进是民营经济人士,该宴请不属公款吃喝;丰某参加宴请是在下午下班之后,纯属个人行为。事件发生后,罗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迅速安葬死者,防止事态扩大,责成县城管执法局与死者家属经多轮协商,签订赔偿协议,经律师根据相关规定测算,共赔偿64.8万元,而非124万元,此款暂由城管执法局垫付,由县人民法院对当日同桌饮酒人员依法追讨并偿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