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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攥紧拳头治贪惩腐

2014年01月22日09: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河南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013年以来,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来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始终保持了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坚持“虎”“蝇”齐打,形成有力震慑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抓好自办案件,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集中力量查办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2013年,全省共立案16582件,处分18272人。新立市厅级干部案件26件,其中,正厅级干部11人,处分市厅级干部2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查处贪污贿赂类案件4222件,占立案总数的25.5%;查处失职渎职类案件5485件,占立案总数的33.1%。省辖市纪委新立县处级干部案件389件,同比上升15.1%;处分县处级干部367人,同比上升15.4%,保持了严惩腐败的强劲态势。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杜工会,郑煤集团原董事长孟中泽,平顶山学院原院长文祯中,省国土厅原副厅长李志民,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省委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在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重保骗保问题,农村低保金发放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商业贿赂问题,煤炭资源开发领域中的官商勾结问题,以及土地开发中的囤地圈地、土地闲置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在打“老虎”的同时,不让“苍蝇”漏网。2013年,共立案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7752人,占全省处分总人数的97.2%。

完善机制制度,夯实办案基础

河南省纪委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规律和查办案件工作规律,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融激励约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为打“虎”拍“蝇”提供了坚实保障。

创新约束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办案人员的内在活力。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完善主办人竞争制、主办人“组阁制”、主办人对案件终身负责制等,严格落实办案人员“十不准”规定,实行案件考核和大案要案奖励制度,对省纪委各案件检查室、各省辖市纪委、省直单位派驻纪检组进行分类考核、评先奖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责任激励机制,形成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好局面。

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均建立了纪委书记任组长,执纪执法机关领导同志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协商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纪委协调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通讯管理局等单位,制定《关于建立查办案件中银行查询协调机制的办法》和《关于建立查办案件中通信资料查询协调机制的办法》,建立起办案过程中向通讯、金融部门查询的绿色通道,从机制层面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办案工作的通讯、金融信息查询难的问题。从执纪执法机关和审计、财税等部门精选399名业务骨干,纳入省纪委办案人才库,建立起办案人才“滚动发展、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科学管理机制。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始终坚持“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双零”目标不动摇;始终坚持以“严格管理案件线索、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使用办案措施、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为核心的“五个严格”不动摇;始终坚持以“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制度,办案安全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节假日办案安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监督员制度”为重点的“四项制度”不动摇,积极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保障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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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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