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好“两种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
与会同志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认为,健全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除了两个“为主”外,还应做到一个“报告”和两个“覆盖”。一个“报告”,就是强化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明确报告的内容、方式、程序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两个“覆盖”,即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全覆盖,着力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必须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中央纪委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宋爱荣说,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抓好“三个严格”。一要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要严格检查监督。各级纪委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加强对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要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会同志对此记忆犹新。
在今年的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重点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同志们一致认为,组织严密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同时也是我们党90多年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组织纪律松弛、组织观念薄弱,确实已经成为当前我们党的一大忧患。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可谓切中时弊、求真务实。”中央纪委委员,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说,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切实增强党性。党员干部对党要忠诚老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组织制度,从思想到言行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中央纪委委员,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认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党员干部个人要自觉遵守,各级党组织对抓好组织管理和组织纪律的执行也责无旁贷,要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王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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