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求情型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3年8月30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杨达才做了最后陈述。
【追悔莫及】 “关于案子,检察机关实事求是,法庭依法审判,自己犯了罪,愿意认罪服法。我工作几十年,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
最后陈述如涉及案件事实,可视为认罪态度好而影响量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樊崇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