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08: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有效规范国内差旅管理
在实地调研中,不少地方和部门提出国内差旅管理存在缺乏必要规范、相关标准过低、地方需要额外支付补贴等问题。有鉴于此,《条例》强调从严控制国内差旅审批,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规定国内差旅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下一步,通过配套完善差旅补贴标准等措施,国内差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将会进一步提升。
大幅压缩因公临时出国活动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因公临时出国过多过滥,造成了不小浪费。对此,《条例》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为强化管理,《条例》提出“双审批”制度,要求同时审批因公出国计划和经费,以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行为。
从严从紧管理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接待是为从事正常公务活动而开展的接待。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公务接待存在着范围过宽、内容过多、标准过高等问题,占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条例》重点明确了4项制度,分别是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制度、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这4项制度,能够从体制、流程、费用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管控。同时,《条例》对外宾接待、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作了明确规定,以切实规范各类接待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对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出了要求,以适应机关事务相关制度改革的需要。
全面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公车浪费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相关费用在“三公”经费支出中占六七成。《条例》根据部分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借鉴有关国家的成熟做法,提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行公务用车制度,重点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同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为更好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条例》还明确了3条具体措施:一是从严控制专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的配备范围,二是倡导使用国产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三是对执法执勤用车实行统一标识。
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
大搞会议活动,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为有效压缩会议活动数量、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条例》主要作了两方面规定:一是严格审批制度,规定举办会议、培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评比表彰等,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要求。二是严格经费控制,强调从严控制会议活动的数量、时间和规模,不得超标准支付各种费用。《条例》还针对各类会议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一些专门规定。比如,在会议方面,强调防止有的单位借会议之名套取财政资金;在培训方面,强调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在活动方面,强调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要及时收回;在评比表彰方面,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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