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4张不同的身份证,坐拥9套房产,家庭总资产近2000万元……河南省教育厅一个主管专项资金分配的处长冯哲落马后曝光的家产清单,令公众触目惊心。
冯哲毕业后从科员做起,直到任河南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主要负责地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中央和省里下达的地市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危房改造工程等,每年经他手拨出的款项上百亿元。
由于专项资金分配缺乏规范性和透明度,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花费大量人力和金钱成本“跑部钱进”、“跑省钱进”,掌握审批权的上级官员则成为“香饽饽”,权力寻租行为应运而生。冯哲的落马再次揭开专项资金分配的种种猫腻。
受贿持续14年,涉及18个地市
“谁也想不到他会出事。”冯哲落马后,周围同事发出这样的感慨。在很多人眼中,他平和低调、讲义气、人缘好。
2011年案发后,侦查机关查明,冯哲拥有9套房产,加上银行存款、保险理财和证券产品等,家庭总资产19996846.74元,受贿犯罪所得为2334000元,还有近8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办案人员还发现,在冯哲家庭成员的银行存款中,有13281037.78元分别挂在冯哲、冯宏、李十四X、李十五X、王德付、赵明林、黄秀英名下。经查明,冯宏、王德付、赵明林与冯哲均为同一人,也就是说冯哲办理了3个假身份证,以掩盖巨额非法所得。
据办案人员介绍,冯哲涉嫌受贿的时间跨度很长,涉及河南省18个地市的近百所中小学,仅调查取证就耗时近一年。知情人透露,冯哲走到这一步跟他手握资金分配权有直接关系。
从1997年10月开始,在历任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及审计处处长的14年内,他通过帮人中标学校工程、对下级单位关照、倾斜下拨资金等方式,持续受贿敛财。
前不久,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冯哲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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