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菲在书记员的带领下走进法院。
罗菲演出资料图片。记者 蒲东峰摄
昨天下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女演员罗菲,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她被控掩饰、隐瞒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共计198万余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罗菲当庭认罪。
□庭审
素颜出庭躲媒体镜头
昨天下午1时30分许,罗菲在辩护律师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市二中院西门安检大厅,她看上去很平静,约10分钟后跟随书记员向法庭走去。
与曾经在电视上浓妆演唱时的形象不同,她昨天素颜,穿着白色运动上衣、蓝色紧身牛仔裤、白色运动鞋,梳着马尾辫,比电视上看着清瘦一些。见到有摄影记者拍照,罗菲将头低下扭向一侧,并借助手和头发遮住面部。进入法庭后,她坐到被告人席上,在开庭前未再回头。
罗菲现年32岁,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第十四届青歌赛。
2011年6月13日,在张曙光被抓约4个月后,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去年1月,罗菲被东城检察院取保候审。
起诉罪名并非最初受贿罪
今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以罗菲涉嫌受贿罪将此案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市检二分院经过审查,在起诉时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方指控称,罗菲于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罗菲于2011年6月10日被查获,涉案款物已追缴。
检方认为,罗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据悉,检方起诉时并未将罗菲的涉罪行为定性为“情节严重”,如果检方起诉最终获得法院认可,罗菲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如果以受贿罪起诉,则起步就是重刑。
证言中承认情人关系
在张曙光受审时,检方宣读的罗菲证言显示,她承认自己和张曙光是情人关系,收受了杨建宇的财物。
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高某的证言称,2011年4月,罗菲将一个黑色箱子放在高某那里,当时张曙光已经案发。高某后来将该箱子交给了检察机关。
据悉,罗菲昨天当庭认罪,庭审进行了不到两个小时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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