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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管局原局长的权力寻租之路

2013年11月06日18:56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一个“招呼”值千万 家人下属当“代理”——湖南高管局原局长的权力寻租之路

  揭秘三大权力寻租路径

  根据检方指控,记者发现,冯伟林的一个“招呼”竟然能够换来高达千万元的贿赂回报,而其家人以及核心圈下属也俨然成了冯伟林的代言人和受贿通道。

  ——寻租路径一:通过打招呼对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等项目招投标施加影响,换取回报。

  检方指控,2008年下半年,王某与冯伟林弟弟冯冠乔共谋请冯伟林帮忙到湖南高速公路承揽工程,冯冠乔负责向冯伟林转达请托,不参与施工,但分一半的利润。2008年至2009年,冯伟林多次接受王某请托和冯冠乔转达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向多条高速公路业主负责人打招呼,并将王某提供的串标单位名单交给他们,帮助请托人所协商的公司投中数个工程,使其获得9.83亿元工程合同。冯伟林伙同冯冠乔由此实际获得1500万元的好处。

  ——寻租路径二: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换取回报。

  检方指控:2001年底,冯伟林接受彭某的请托,向高管局下属打招呼,确定彭某控制的公司为湖南省高管局经济适用房的空调主机供应商;2002年8月,冯伟林帮助彭某承接了高管局原办公楼的空调冷却塔改造业务;2008年9月,冯伟林接受彭某请托,帮助其承接部分公路临时供电工程……作为回报,彭某先后送给冯伟林和易杏玲款物折合数十万元。

  ——寻租路径三:通过人事调动、任免,培植“亲信”,接受被提拔者的回报。

  检方指控:湖南高管局下属的衡枣公司的周某多次向易杏玲提出请托,希望冯伟林能在其职级提拔方面予以关照。2005年至2009年,冯伟林先后授意局人事局向党委会提名,并在会上推荐周某担任长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经理等职务。冯伟林、易杏玲由此获得周某折合人民币数十万的回报。周某则也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冯伟林满足其他请托人的工程围标行为。

  在检方的指控中,这样“操作”比比皆是。但凡逢年过节、出游考察甚至是老屋翻修,都是冯伟林等人收受贿赂的机会。

  法庭上,冯伟林对起诉书指控的绝大部分内容予以承认,但表示冯冠乔等收受的大部分贿赂款,自己事先并不知情,自己也未明确向请托方索取钱财。而对于一些行贿人在逢年过节时送的礼物和钱财,冯伟林则辩解称是“人情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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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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