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逃亡“裸官”背后的“金融硕鼠”:用拉杆箱装满钱行贿

2013年10月30日08:52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逃亡"裸官"背后的"金融硕鼠"——"高山案"再追踪

  巨额资金的“蒸发”轨迹

  大笔资金存入后,高山等人即采用偷换存款企业预留印鉴卡、伪造存款企业转账支票等手段,将巨额款项转出。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他人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0余笔28亿余元。

  根据庭审,巨额资金存入后,李东哲、高山等人经过周密的策划,一步步将巨额资金转出。

  第一步,按照事先商定,高山将河松街支行存款单位预留印鉴卡交由李东哲或李东虎,李东哲、李东虎指使他人伪造存款单位财务印鉴,并且在空白的印鉴卡上加盖伪造的印章,后李东哲、李东虎将假印鉴卡交与高山存放在银行保险柜内。为了方便刻印鉴,他们甚至还购买了专业的电脑刻章机,放在专门房间里,有专人负责。

  第二步,李东虎等人指使员工打印虚假营业执照,并在哈尔滨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数家商业银行使用伪造的营业执照、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设立了多个与存款单位名称或业务相关联的账户。

  第三步,高山、袁某等人冒用存款单位名义,采取伪造转账支票或银行进账单的手段,将存款单位的资金转入其控制的虚假账户内。此后,李东哲、李东虎以提现、转账、电汇或境内外购置资产等方式非法据为己有。至此,存入银行的巨额资金“人间蒸发”。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李东哲伙同高山、李东虎分32笔将东北高速的6亿余元转出,经回补部分资金后,李东哲、李东虎将2亿余元非法占有;2002年6月到2005年12月,三人分30笔将辰能哈工大4亿余元转出,经回补部分资金后,李东哲、李东虎将2亿余元非法占有……

  为了掩盖资金被转出的事实,高山以银行为大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的名义,定期将伪造的对账单交给存款单位。存款单位要求取款时,高山就以各种方式阻止。当无法阻止时,李东哲、李东虎、高山就会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暂时回补,等新招揽来的客户存款时,再用新存款来堵以前留下的“窟窿”。

  金融“裸官”监管需完善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如果没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次公务行动,“高山案”还会隐藏更久。2004年12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河松街支行要求划转东北高速账户3.2亿元资金。试图阻挠法院划转资金无果后,李东哲、李东虎、高山分别离境逃往加拿大。

  逃亡生活并不如意。高山在国外一直比较低调,行踪隐秘。他曾学习语言,甚至还曾打工。

  案发之前,高山的妻儿已经移居国外,高山是名符其实的“裸官”。单独留在国内的高山,大肆进行挪用公款犯罪,一有风吹草动,即可离境潜逃。办案人员说,高山犯罪持续数年,挪用数十亿元巨额资金未被发觉并成功潜逃,体现了监管方面的缺位。

  有关专家认为,监管部门应当从完善制度入手,织密“安全网”,更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度,而不能让制度落实沦为“纸上谈兵”,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加强对金融部门“一把手”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新华网哈尔滨10月29日电 记者梁书斌、许正)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李源、高雷)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