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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狠刹办会歪风:压会期 减规模 控经费

记者  李丽辉

2013年09月24日07:1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办法适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类会议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在规范范围上实现了全覆盖。

之前会议费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比照执行,对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此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即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召开的会议都应执行本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会议费是政府公务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的出台彰显出中央对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坚定决心。”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新规的一大特点为,不仅对会议费支出标准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对会期长短、开会地点、参会人数、会场布置甚至报销结算方式,也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以前那种打“擦边球”,通过公家开会、个人捞实惠的做法肯定行不通了。

【链 接】 

四道闸门管住会议费

新办法明确四大新举措加强会议费管理。一是强化会议年度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规定所有会议必须纳入单位的年度会议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的报批程序和审批制度;二是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将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要求会议费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三是严格会议费报销和支付管理。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单、定点饭店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凭证等,并规定会议费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四是建立会议费公示制度和会议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24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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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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