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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煤矿专项治理资金采购烟酒“公关”领导

湖南首例镇政府单位受贿案披露

2013年08月16日13:1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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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首例镇政府单位受贿案披露

880万项目资金回扣达315万

北湖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三都镇政府之所以能够单位受贿,和耒阳市政府下拨的一个项目资金有关。

三都镇是耒阳市的一个产煤大镇。2010年年初,耒阳市出台《耒阳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办法》,决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全市采煤沉陷治理单位(即煤矿企业)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2011年春节前,耒阳市政府核定拨付给三都镇煤矿企业的880余万元资金拨付到位。

按规定,这笔资金应全部拨付给采煤沉陷治理项目投资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时任三都镇党委书记匡老贱却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只拨付部分资金给治理单位,其余资金要求项目治理单位以赞助费的名义返还三都镇政府,并安排时任三都镇财政所副所长曹柏辉操作此事。

2011年3月,曹柏辉及匡老贱同三都镇东元村煤矿、狮虎龙煤矿老板刘某协商,由三都镇政府拨付东元村煤矿以奖代补资金184.12万元,但刘某要从中拿出90万元赞助给三都镇政府。刘某同意后,曹柏辉将该笔款拨付给了东元村煤矿。收到钱后,刘某开了一张90万元的现金支票给曹柏辉。曹柏辉将该款用于三都镇政府的开支。

同月,曹柏辉找三都镇资斌煤矿老板资某协商,由三都镇政府拨付44.8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给资斌煤矿,但资斌煤矿要从中拿44万元赞助给三都镇政府。资斌煤矿同意并在收到该笔款后,给了曹柏辉一张44万元的现金支票。曹柏辉将该笔款用于三都镇政府的开支。

2011年4月,曹柏辉与三都镇都兴煤矿老板李某协商,由三都镇政府拨付60.56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给都兴煤矿,但李某要从中拿出51万元赞助给三都镇政府。李某同意并在收到该笔款后,将51万元转至曹柏辉的个人银行账号上。曹柏辉将该款用于三都镇政府的开支。

据统计,三都镇政府在2011年3月至4月间先后拨付近500万元给一些采煤沉陷治理单位。这些单位收到资金后,将315万元赞助款支付给曹柏辉,曹柏辉将其中的130万元入了财政账户,其余的185万元放在曹柏辉个人账户,用于三都镇政府发红包、协调关系以及定点烟酒店结账等开支。

涉案镇政府被处罚金30万元

2012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耒阳市“6·20”透水事故系列案全案由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

三都镇政府和匡老贱涉嫌单位受贿罪一案侦查终结后,北湖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永兴县检察院向永兴县法院提起公诉。

永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三都镇政府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在发放采煤沉陷治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给项目治理单位的职权,向部分项目治理单位以赞助费的名义索取资金共计18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依法应以单位受贿罪追究三都镇政府的刑事责任,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继续追缴被告单位三都镇人民政府犯罪所得人民币185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同时以三都镇原党委书记匡老贱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三都镇财政所原副所长曹柏辉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三都镇政府不服,向郴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耒阳市三都镇人民政府及其辩护人均提出:三都镇政府的行为是截留以奖代补资金,而不是索取贿赂,且未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不构成单位受贿罪。

郴州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耒阳市三都镇政府在发放采煤沉陷以奖代补资金过程中,以收取赞助款的名义索取采煤沉陷治理项目投资单位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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