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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业贿赂案高发 民企也要反腐败

3年超120人受贿被起诉,涉及华为、中兴、富士康等大型企业员工
2013年08月06日08:51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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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业贿赂案高发 民企也要反腐败

探因

企业自我清查能力不强

据了解,从120多起商业贿赂案件来看,大型民企占了多数,比例超过六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杜旭东曾办理过多起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案。在他看来,相比于中小民营企业,大型民企的自我清查能力比较强,力度也比较大,“像华为、中兴这样的大企业,都设有专门的法务部,对内部员工腐败问题容忍度低并肯花力气去查,但中小企业往往做不到。”

杜旭东还表示,相比于一般的民营企业,大型民企由于掌握的资源多,利益蛋糕大,员工手中的权力也就很大,“很容易吸引行贿人将他们作为目标,以期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在张舒舒看来,大型民企的工作人员虽然学历偏高,但法律意识却非常淡薄,“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这些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的当事人,竟然都不知道民企工作人员收受回扣等好处费超过5000元,也涉嫌刑事犯罪。他们的惯性思维中,觉得自己不是公务人员,反腐与他们没有关系。”

招投标等制度存在漏洞

张舒舒还表示,一些民营企业在岗位权限的设置、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员工的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漏洞,也为商业贿赂提供了土壤,“特别是在业务扩张时期,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一些员工在权力过大的同时又缺少监督与制约,在不良风气的引导下,很容易致使他们随波逐流。看见别人收他也收,甚至主动地去暗示、索取。”

“这些大型民企的管理人员,虽然进入了高级白领的行列,但他们追求一定的生活质量。”张舒舒表示,深圳高房价、高消费的压力,也致使多名涉案人员为买房而铤而走险,收受动辄数十万元的商业贿赂。

建议

员工受贿污点 纳入诚信系统

在张舒舒看来,通过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让企业员工不敢收受商业贿赂、让行贿人不敢行贿,才是净化风气的上上之策,“现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可以向民企铺开,他们可通过查询等了解哪些投标方、供货商、客户等有过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

“有些民企员工认为,收点回扣没什么大不了,就算被发现或查处,凭自己的专业技术又可以重新找份工作。”张舒舒表示,对于一些有过收受商业贿赂的员工,应将他们的犯罪记录作为污点列入个人诚信系统,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的一部分,“这样相关企业在进行招聘时,就可以先查询拟聘用人员的诚信记录,让这些有过商业贿赂记录的人员,在职场中难以立足。”

(记者 张仁望 通讯员 汪林丰 孙正)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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