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权谋财 人生易位
2012年3月15日上午,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的审判席、神圣的国徽、还有审判席上象征着公平与正义的天平浮雕……目光所及的一切,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李德成来说是如此熟悉,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他却是以被告的身份站在了这里。
十年间 从法官到阶下囚
现年45岁的李德成,自1988年参加工作就一直在威宁县法院系统工作。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李德成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曾担任威宁县么站镇法庭副庭长、庭长、二塘镇法庭庭长。2002年,35岁的李德成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调任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2004年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
李德成在执行岗位的近十年时光中,办理过上百起执行案件,其工作能力和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其间也多次受到各种嘉奖。
“他工作能力突出,干执行工作雷厉风行,许多别人不敢碰的‘钉子案’、‘骨头案’他都敢碰、敢啃,最后也都能成功拿下。”同事们对于李德成的工作能力评价非常高。
但谁也没料到,十年的时间,前途一片光明的李德成却从执行局副局长的岗位走上了被告席,从一名法官堕落成为腐败分子。
第一次 邪念作祟入歧途
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刚刚任执行局副局长的李德成接到一个电话,是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钟某打来的。电话里钟某向李德成反映了自己与威宁县某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迟迟没有得到执行的情况,希望李德成能从中帮忙协调一下,尽快促成案件得到执行,并承诺:“如果欠款能执行到位,到时一定会好好感谢。”
一句简单的“好好感谢”,背后的意思耐人寻味。虽然对方没有明说,但作为一名法官,李德成很清楚这所谓的“感谢”不只是说说那么简单。
“想到自己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也帮了当事人不少忙,自己在执行过程中又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既然帮债权人出了那么多力,得点辛苦费也是理所应当的。”案发后,李德成这样剖析自己最初走向犯罪道路时的心理。将自己正常的职务行为看成是替当事人帮忙,如此荒唐的“按劳取酬”理论,出自一名法官,不禁令人可气又无奈。
就这样,在利益的诱惑下,李德成对这起案件的执行颇为用心。不久后,被申请人向法院上缴了第一笔执行款2万元。等钟某接到通知,满怀欣喜地找李德成领款时,李德成一再强调“自己为了办此案是如何辛苦,后期还需要花费大量精力”等。钟某心知肚明,这是暗示他要兑现“感谢”的承诺。于是,钟某只好按李德成的要求写了“已领2万元”的凭证却只领走了5000元,留下了1.5万元给李德成作为感谢费。
2003年3月,该案第二期执行款6.2万元到位后,李德成又故伎重演地将其中的3.2万元扣下。据办案人员透露,最终李德成先后从该案执行款共计18.2万元中扣下共计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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