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收受的大额款项,刘辉就会把以“刘福有”开户的账号告诉行贿人,让其直接转款。
从租住他人房屋到拥有8处房产、数百万元存款,妻子成了酒店老板,孩子有的成了公司股东、有的出国留学。这条不寻常的“奋斗”路,刘辉只花了7年时间就走完——
这条路再谨慎也翻车
失衡的心态,乱伸的双手
刘辉是江西省某民营企业高管。自2005年5月担任企业的现场管理以来,他见证了企业的成长,参与主管了企业大部分基建工作,用企业元老、劳苦功高来形容他,一点也不过分。
2007年,刘辉开始担任该企业电子集团副总经理兼基建工程部部长,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立项、施工单位审核、合同审批(含预决算)、工程验收和项目付款。他在报送材料给企业主管负责人审签时,总是有意送一大堆专业的资料。主管负责人有时没时间看资料,就直接签字。就这样,合同签订、日常管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就成了刘辉“自由发挥”的环节。
在检察官提审时,刘辉坦言:“我在这个企业工作,就这么多工资。作为工程部部长,我做了这么多的工作,和工资待遇不符。”正如刘辉所言,失衡的心态让他对送礼人来者不拒,即使有时没有帮忙,钱也照收不误。
承建该企业工程项目的穆某,到刘辉办公室坐了几分钟,放下一个装了钱的黄色档案袋就走了。而据刘辉供述,这个项目他并没有管,穆某是怎么承揽到工程和为什么送钱给他,他一概不知。
对于那些时常上门“打点”的工程承建商,刘辉也会记在心里。2007年初,刘辉为了买一套新房子,直接打电话给相熟的工程承建商廖某,说是买房子没有钱,要廖某“借”5万块钱给他,廖某很快将5万块奉上。
截至案发,刘辉也没有归还这5万元钱,因为“企业仓库、宿舍食堂等工程,是我安排给廖某做的”。刘辉的供述,企图为双方这种“礼尚往来”寻找“遮羞布”。2009年下半年,该企业决定在外省开工建项目,刘辉在新余选了几家施工单位参与施工,其中就有廖某的施工队伍。这回廖某在外省承建了两个厂房项目,工程量总共约两三千万元。之后廖某又分两次送给他5万元,感谢刘辉的关照。
证据显示,刘辉在该企业任职期间,共非法收受25名工程承建商近60笔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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