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贪腐窝案曝管理黑洞

热点解读:岂容“官仓”养“硕鼠”

记者  郭久辉

2013年07月17日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视觉

核心阅读

肩负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却将粮食买卖就地“空转”,套取巨额补贴,监守自盗。近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以受贿1407.9万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广泛关注。

长达57页的判决书,揭开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在粮食储运中的黑洞。

粮库粮商勾结,陈粮原地“空转”套取巨额补贴

2000年国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专门成立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收购、储备粮食。为保护粮农利益,国家从2006年出台了以保底价收购粮食的政策,差价由国家财政按收储数量补贴到中储粮公司。

李长轩案中,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多个基层直属库与个体粮商、面粉生产企业等勾结,玩起了“空转粮”。卷宗显示,在每年“托市粮”收购前,粮库要按计划在粮食市场拍卖掉陈粮,腾出库容为收购新粮做准备。而一些基层粮库与粮商或面粉生产企业串通,让其购买粮库陈粮和约,等当年的“托市粮”开始收购时,粮库再从企业手中把陈粮买回。实际上,陈粮原地未动,账目上却大进大出,既损害了农民利益,又骗取了国家补贴。 

河南年粮食总产量占全国1/10,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每年收购“托市粮”数量都在370多亿斤至400多亿斤,每年得到的财政补贴达数亿元。

调查发现,一些基层粮库以“空转粮”方式套取大笔财政补贴,而实际收购的库存数量远小于报表数字。这与电视剧《天下粮仓》中的“官仓”黑幕如出一辙。目前通过“空转粮”究竟套取了多少财政补贴仍在核实,业内人士估计累计有数亿元。

在李长轩受贿案中,有20多人都是要求参与“托市粮”收购的粮商,行贿超过300万元。其中漯河市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宛某14次向李长轩累计行贿22万元,该公司每年都被纳入河南省的“托市粮”收储名单,李长轩还帮助该企业通过延长粮食储存时间、晚提交拍卖等办法,多赚取国家的粮食保管费。

下一页
(责编:杨丽娜、姚奕)
相关专题
· 热点·视点·观点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