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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贪腐窝案曝管理黑洞

热点解读:岂容“官仓”养“硕鼠”

记者  郭久辉

2013年07月17日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垂直管理”失效,一人独大引发贪腐窝案

中储粮总公司与各省分公司是“垂直管理”的关系,各市、县的基层直属粮库的人、财、物则由省级分公司垂直管理。这种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却变成了“硕鼠成堆”的监守自盗。

从2000年9月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前期名为中储粮郑州分公司,2004年更现名)组建,到2012年12月被纪检部门“双规”,李长轩一直担任河南分公司的总经理。

判决书中,列举了李长轩65项收受贿赂的对象、次数和时间,其中,有25人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各市、县直属粮库的负责人。一位曾6次向李行贿的某基层直属库负责人说:“从人事提拔、人员进出、调动,到业务上收购粮食的资金划拨、仓库维修改造等费用划转等,所有权力都在省公司,李长轩权力特别大。”

情节最严重的沈丘直属库主任张怀君,先后12次行贿李长轩,累计金额达190.3万元。张怀君从直属库挪用资金数百万元作为个人投资仓储公司的股本,反过来以直属库租用民营仓储设施的形式保障获利,每年还“孝敬”李长轩20万元。

记者从纪检及检察机关了解到,2010年,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安阳直属库滑县分库等贪腐案件相继败露;2011年,周口直属粮库主任乔建军侵吞巨额公款潜逃国外。截至目前,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宁陵直属库主任李守根、驻马店直属库平舆分库主任韩昔成等因受贿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涉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多人、多起案件正在侦办中。

位高权重少监督,利用工程发包渔利

位高、权重、缺少监督,工程招投标领域就容易滋生贪腐行为。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任职期间,李长轩利用办公楼建设、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工程,收受建筑施工企业贿赂。判决书中认定,2005年至2011年,河南一家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韩某为了承揽工程和参与粮食收购,先后6次送给李长轩400万元人民币、3万美元。这是李长轩受贿案中数额最大的一桩。

据检察机关侦查,2004年,韩某与李长轩相识后,找到李长轩,希望能承接各直属库粮库的仓库顶棚及外墙防水隔热工程。韩某承诺,赚到钱一定酬谢,并给中储粮河南分公司8%的管理费。

此后,韩某在招投标过程中得到了“特殊照顾”——由韩某去找两家业绩较差的工程公司“陪标”,最后,韩某的公司中标,获得了总造价上千万元的工程。为酬谢李长轩,2005、2006年春节前,韩某分别将100万元人民币装入纸箱,送到李家。

在李长轩陷入受贿深渊的同时,其妻子和情妇也成为其同案犯。其妻子姜秀峰,多次帮助李收受贿赂,以受贿罪被判刑7年;其情妇叶晓宛同样以受贿罪被判刑8年。

《 人民日报 》( 2013年07月17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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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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