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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粤惠州市直各部门出台实施细则转变作风狠刹庸懒散奢不良风气

钟伟连
2013年05月28日17:0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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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党务公开网近期频密挂出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细化了相关举措,并将严格监督考核,目的就是狠刹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记者发现,市直部门均已出台并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不少部门把执行“八项规定”作为改变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还公布了贯彻“八项规定”的相关执行情况。

严控“三公”消费成转作风重点

对可出可不出的考察活动坚决不出,确需出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超标选择交通工具和超规格宾馆住宿;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中餐严禁饮酒;工作性、礼节性拜访等公务活动,不安排宴请和接受宴请……细看各部门出台的相关落实举措,记者发现,严控“三公”消费是其中重点内容。

在公务接待方面,市发改局在实施细则中提出,接待上级部门同志或外地调研组,按规定标准安排工作餐,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得多于来宾人数。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上级部门领导和外地调研组到风景名胜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接受礼品或纪念品。在公车管理方面,市发改局提出,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约司机出车办事;同时严格公车派遣制度;处级领导在惠州境内的非执法公务活动,不安排公务用车;科级以下在市区内的非执法公务活动,不安排公务用车。

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也规定,上级单位及外省、市工作接待严格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市内有关单位或服务对象单位工作性、礼节性拜访等公务活动,不安排宴请和接受宴请。

在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市代建局还提出,对可出可不出的考察活动坚决不出,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市党史研究室提出,没有明确任务和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活动一律不作安排;领导班子、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到旅游风景区开会办班、学习考察,严禁借机公费旅游。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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