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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粤惠州市直各部门出台实施细则转变作风狠刹庸懒散奢不良风气

钟伟连
2013年05月28日17:0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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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日常开支及人员行为准则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领导出席活动进行严格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出席未经统一安排的各种庆典、奠基等活动。市党史研究室规定,未经班子讨论或上级批准,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各类商业活动中挂名任职,不为各类商业活动发贺电贺信、题词题字,不为无关党史专题、个人编辑出版的各类书籍作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办公开支方面提出,倡导节约办公,纸张双面打印,离开办公室即关灯,离开超过1小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市外事侨务局还对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进行明文规定,指明工作人员上网不得带耳机听音乐、炒股、买彩票,不得玩游戏或玩牌,不得在网上购物、聊天、看娱乐片(电影电视)等与新闻、知识性无关的网页;工作时间内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或离开办公室用手机长时间聊天。

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依据

为严格落实各细则,各部门就督查考核做出严格规定。其中,市发改局提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做好落实工作。对于不合规定的轻微情形,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同志加强提醒和教育;对于顶风违纪、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情形,除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市外事侨务局则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提出局领导和科长应模范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管理一级,对于违反规定者,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提醒改正,第二次讲评会上点名批评,第三次戒免谈话。科长对所属科室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如所属科室人员有戒免谈话人次,年底考核科长一律不得评为优秀。(记者/钟伟连)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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