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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国电集团未获核准即开工建设21个项目

2013年05月10日17:39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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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电 (张文婷)今日,审计署发布2013年第4号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2年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公告指出,国电集团在会计核算和项目投资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在未获核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1个项目,已完成投资299.62亿元。2011年,所属11家煤矿超过核定产量或在“五证一照”不全的情况下开采煤炭3399.6万吨。

  公告原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2年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国电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2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42家,是以发电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据国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资产总额6634.07亿元,负债总额5568.5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65.48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088.6亿元,利润总额60.89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国电集团总部及所属16家企业,涉及资产量占国电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国电集团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坚持发展壮大电力主业,重大经济决策总体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和项目投资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8至2011年,国电集团及17家所属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合并财务报表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等问题,4年间合计多计资产0.67亿元、多计负债2.53亿元、少计利润1.63亿元,其中2011年多计利润6.22亿元。

  2.2011年,所属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以支付煤炭代销手续费的方式向所属上市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转移利润0.65亿元;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平庄能源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将1.7亿元的应收账款拨至平庄煤业挂账;平庄煤业在安全管理费用中列支与安全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大型设备购置工程款1亿元。

  3.2008年至2011年,所属13家公司发放的4617.79万元奖金未纳入工资总额;所属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的4家下属企业超范围发放技术奖1362.20万元。

  4.截至2012年5月,所属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在已向其他股东兑现分红的情况下,一直未向控股股东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兑现其应得的2010年度分红1532.32万元。

  5.至2011年,所属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按规定将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035万元转增国有资本。

  (二)执行国家政策存在的问题。

  1. 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尚有17台、总容量为57.4万千瓦的小机组未按计划期限关停。

  2. 2010年12月,所属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开工建设120万千瓦级新建机组,但其中替代的40万千瓦应关停机组尚未按要求关停。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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