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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纪委监察厅:抓住关键环节把握重难点 真监督真评议真考核

2013年04月27日15: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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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建活动,激发参评单位的内在动力
  
  在评议工作实践中,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重视民主评议工作,但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措施较少、力度不够的问题,一些部门存在着重排名、轻整改,重结果、轻过程,重形式、轻管理的问题。对此,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的要求,2012年在全省提出深入开展“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问人民所需、解人民所困,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三项主题活动,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思路,不断激发参评单位的内在动力,合力构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2012年4月,以“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主题宣传月”活动。省直各参评单位一把手代表本系统进行了公开承诺,并确定了年度集中力量解决的1至2个重点问题。各市均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市直部门一把手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党报党刊就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时限、收费以及工作作风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请群众监督。

  把话语权交给群众:问人民所需、解人民所困。2012年5月24日,全省部署开展了“问人民所需、解人民所困”主题活动。各市、各参评单位通过调研走访、召开评议对话会、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太原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展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活动,并开通3部服务热线征求群众意见,受理问题997件,梳理转办931件,办结率为86%。

  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2012年底,全省各地开展了“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组织参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汇报承诺事项兑现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邀请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结合生产生活实际作出评价。

  优化测评考核,完善客观科学的评议机制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坚持把评议结果是否客观体现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评议结果是否准确反映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发展变化,评议结果是否有效发挥解决实际问题、转变工作作风的作用,作为衡量标准,从民主测评、工作考核和结果运用三个维度入手,推动评议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测评方式多元化。针对各地党政领导开展领导直评,针对基层群众开展现场测评和网络测评,针对服务对象开展即时测评、短信测评和集中测评,并逐步增大现场测评和即时测评比例。现场测评是在对高校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培训后,由省行评办工作人员带队直接前往服务对象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测评的工作模式,保证了群众真实意愿的表达。即时评议是借助设在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实时测评终端开展的评议活动。

  工作考核常态化。为准确反映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发展变化,在民主评议中增加了工作考核环节,占到评议总分的30%。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对部门(行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平时考核力度,将每项工作考核细化为具体指标,建立了实时工作台账,避免了“凭印象、算大概”、“临时抱佛脚”、突击准备考核资料等问题。通过工作考核,既修正了单纯测评可能存在的偏差,又调动了参评单位工作积极性,特别是保护了公安、住建、交通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评议“包袱”较重的参评部门积极性。

  结果运用规范化。评议的目的在于运用。《山西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评议结果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对于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考核名列前茅的部门和行业,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于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由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排名最后一位的市、各个类别排名最后一位的部门,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有效发挥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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