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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 先管住权力

广东检察机关将集中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

记者  吴  冰

2013年04月18日08:4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食墨客绘(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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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重大案件时有发生,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些案件背后,往往存在监管部门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行为。

广东省检察机关今年将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2年查处的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令人触目惊心,而其后查处的官员职务犯罪,更是值得警醒深思。

对从4月开始的专项行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表示,推进五位一体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严厉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点。广东作为改革先行地,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通过查办案件、有效预防,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司法保障。

充当盗采河砂“保护伞”,从副厅长到执法人员,大批干部涉案

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涉嫌渎职受贿案特别引人注目。

据介绍,在去年广东开展的“三打两建”行动中,办案人员发现西江流域盗采河砂问题非常严重,且屡禁不止。通过初查,办案人员发现,盗采河砂不法分子在短时间内便获取暴利,背后利益链庞大。办案部门对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案与时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吕英明等人有关。

经查,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间,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的吕英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违法批准某些企业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延期,导致西江河道被严重破坏、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吕英明巨额受贿初核达2000万元。水利水政监察局副局长毛益勇等人明知不法分子在西江流域猖狂盗采河砂,却没有进行查处,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

“西江河砂被盗采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西江全流域相关负责行政许可和监督的部门,几乎都涉嫌相关的犯罪。从副厅长到局长、水政执法人员,大批的国家工作人员涉案,涉案罪名包括渎职、受贿等。”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一处副处长温耀勋说。

分析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特点,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言说:“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重灾区集中在国土矿产、林业水利、海洋城建领域,集中在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审批、执法部门,往往形成窝案、串案和利益链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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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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