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曾被网上举报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干部陈学度贪腐一案,有了新进展。继检察机关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陈学度已于4月2日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后,4月1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因涉嫌受贿罪的陈学度。
此前,陈学度曾被举报为50余名亲友安排工作。
多名基层干部落马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2012年以来,深圳市有53名街道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其中包括多名“一把手”:
2012年3月5日,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1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刘少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3月9日,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梁钜坤,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梁钜坤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2012年5月11日,龙岗区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庆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12年8月16日,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亮,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亮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013年4月2日,先后担任过罗湖区东晓街道和翠竹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陈学度,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成为深圳近一年时间来第五名“落马”的街道“一把手”。
多因权力大诱惑多
深圳市街道办干部缘何频频“落马”?
采访中,一名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深圳的街道实际管理的人口和资源,有些都远远高于内地的一个县。有的街道有上百万的人口(含流动人口),达到了内地一些地级市的规模,GDP指标甚至会远高于内地一些地级市的GDP规模。更关键的是,深圳这三十多年来一直在高速发展,产生了一个个巨大的利益“蛋糕”。深圳的街道往往担负有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环保、查违、抢险救灾、基层执法等广泛职能,对于街道“一把手”而言,权力较大又缺少制约,就很容易形成“一言堂”的工作局面,也造就了滋生贪腐的土壤。
如在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受贿一案中,张庆源未遵循有关处置国有资产的程序,让行贿人以较低的价格顺利购买了坪地街道8000多平米的某商业铺位。
另外,基层的人事任用及工作调动也成了部分人牟利的渠道。如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梁钜坤,就曾多次在辖区内工作人员的调动、提拔、从执法编转行政编等环节中收受好处。
加强监督制约权力
如何制约基层“一把手”的权力,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的问题是,深圳的街道‘一把手’权力集中缺少有效监督,而党工委、办事处‘一把手’合二为一的做法,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不利于监督制约。因此,需要多途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谈起了自己的观点。
“一是要分权,要通过制度设计,让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合理分工负责;二是要制衡,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三是要监督。现状是上级的监督太远,基层内部的监督太软,以至于街道‘一把手’违法违纪往往存在较长时间未被发现。如何保证让掌权之人能真正的做到不滥用权力?毫无疑问,研究、推进更广泛、更彻底的社会监督是个好途径。”办案检察官说。(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汪林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