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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呼吁建公车私用问责制度,市纪委回应多项公车改革已启动

深圳:5起“公车私用”当事人被查处

张仁望
2013年04月16日08:35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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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车改革方案多年来数易其稿不能出台,虽有利益关系复杂、牵涉面极广的客观原因,更有既有利益群体不愿意、不主动接受改革的主观原因。”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民进深圳市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公车改革的提案,措辞颇为严厉。

记者获悉,深圳市纪委近日对该提案作了回复。回复称公车改革“势在必行”,下一步深圳将明确公车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包括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起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核编、警牌及O牌车清理在内的多项公车改革工作已悄然启动。

建议:尽快拿出公车改革办法 回复:正在起草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在这份名为《关于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公车改革加强公车管理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中,民进深圳市委表示,2011年,深圳“三公”经费总支出6.25亿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68亿元,占比高达七成以上。

“尽管深受百姓诟病,但公车使用状况并没有任何实质性改观。”提案认为,深圳公车改革方案早已定型,之所以迟迟不能出台,主观原因在于“既有既得利益群体不愿意、不主动接受改革”,希望深圳能够“趁党的十八大东风,再次拿出特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尽快出台公车改革办法”。

对此,市纪委回复称,“公务用车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目前,市财政委已在牵头开展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的核编工作,市政法委则正在牵头开展警牌、O牌车的清理工作。

市纪委还透露,深圳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已在研究起草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而《深圳市直机关车辆管理规定(送审稿)》也已起草完毕,今后,对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管理都将被进一步明确。

建议:建立公车问责制度 回复:5起“公车私用”当事人被查处

公车私用,向来是市民关注焦点,仅去年深圳即有20多起涉嫌“公车私用”事件遭曝光。对此,提案认为,对公车私用几乎无任何惩戒措施,是造成“无忌惮的公车私用现状”的主要原因。

提案建议,要减少公车私用的乱象,除了要明确并细化“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严禁用公车给家属、子女、亲友办事”等纪律规定,建立和划分公私分水岭之外,更要建立公车“问责”制,设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使用公务车权利、扣除工资甚至开除公职等在内的违纪责任。

对此,市纪委回复称,今后将加强公车私用的监督,对违规情形及时查处。针对去年媒体曝光的20多起涉嫌“公车私用”事件,市纪委也进行了核查,并对存在公车私用情形的5台车辆使用人进行了教育批评和组织处理。

(责编:常雪梅、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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