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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厂长受贿获刑 接受讯问时称“真心喜欢钱”(图)

2013年03月14日08:19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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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伟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在电厂厂长薛伟看来,和煤老板“做生意”当然要互利互惠,收钱是理所当然的,更何况——

他是“真心喜欢钱”

2012年3月,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运河电厂厂长薛伟在采购煤炭时多次收受煤老板庄文的贿赂,数额高达20多万元。反贪人员认为,举报线索数字明确,内容详尽,人物、时间、地点一应俱全,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经检察长批准,初查工作启动。

运河电厂成立于1983年,1999年成为无锡联合集团下属企业。该厂以供热发电为主,负责向无锡一些规定辖区供热供电。办案检察官询问有关人员,从电厂调取财务凭证,自下而上进行摸底,终于发现薛伟受贿的蛛丝马迹。相关资料显示,自2004年起,庄文长期向运河电厂提供煤炭,双方合作长达4年。厂长薛伟与庄文的关系非同一般,据知情人透露,两人好得“可以合穿一条裤子”。

以次充好,劣质煤炭混进厂

掌握初步证据后,侦查人员立即提审煤老板庄文。2012年3月10日,迫于强大的压力,薛伟投案自首,3月22日被决定逮捕。

薛伟现年46岁,出生于苏北农村。上世纪80年代,薛伟进入无锡运河电厂,担任会计。2009年9月,电厂被联合集团收购后,薛伟被提拔为财务科长,2004年2月被任命为副厂长,全面主持电厂工作,同年9月出任厂长。

薛伟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擅长成本控制、财务核算和生产安排。在他的统筹指挥下,电厂运营情况良好,每年盈利800余万元,而同类的其他供电企业则由于管理不善,大都处于亏损状态。因业绩突出,薛伟在电厂大权独揽,连处理废煤渣这样的小事也要经他签字,更何况挑选煤炭供应商这样的重要决策。

2005年3月的一天,庄文按规定期限向运河电厂供应一批燃煤。煤炭装船前,有关机构曾进行检测,各项数据基本达标。不料,电厂的检验结果却大相径庭,化验报告单上显示:煤炭的低硫、低磷、低灰、高发热量均不达标,距离合同要求有一定差距,电厂完全有权拒收。庄文立时傻了眼,如果电厂执意退货,自己将蒙受巨大损失。他硬着头皮来到厂长室,请薛伟“高抬贵手”。薛伟措辞严厉地回复道:“燃煤品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电厂设备、生产运营以及居民生活,这是基本常识,连小学生都知道,还用我跟你解释吗?我对你高抬贵手,政府和老百姓会答应吗,他们会对我高抬贵手吗?”

眼见没有商量余地,庄文只好起身离去。回家途中,他给朋友包锡坤打电话,请他出面帮忙。包锡坤常年从事煤炭业务,和薛伟交情不浅,他告诉庄文:薛伟每做一笔生意,都会按比例拿回扣,但他一般只收熟人的钱。交易完成后如果对方没送钱,合作就会终止,这回扣一般在2万元左右。庄文当即表示完全接受这些条件,请包锡坤从中斡旋,事成后定当重谢。

过了两天,包锡坤打电话通知庄文,事情已谈妥,他可以去找薛伟了。庄文来到厂长室,薛伟客气地让座,说看在包锡坤的面子上,让这批煤炭过关,但下不为例。庄文自然满口答应,两人便开始商量怎样将这批劣质煤炭以次充好混进工厂。为了让煤炭达到规定的大卡(热量单位),薛伟动了一番脑筋,将庄文提供的检验数据和另一份检测数据综合起来,巧妙运用经验公式,把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把经验公式写在两份检验报告上,一并放入结算资料中。一批不合格的煤炭进入工厂,薛伟也拿到2万元人民币。

贪得无厌,从煤渣里“榨油”

有了第一次,庄文就懂了“规矩”,以后每次发完货,他都会向薛伟奉上2万元。薛伟则以不断增加采购量回报庄文,帮他解决验收和结算中遇到的问题。随着交往不断深入,两人的关系日益密切。

2005年6月的一天,庄文的一船煤在运输过程中出了事故,浸过水的煤炭影响燃烧效果,很难通过检验。庄文立即与薛伟研究解决方案,决定采取鱼目混珠的老办法,把9船煤炭的检验数据混合在一起,取其加权平均值,这才蒙混过关。事后,庄文又送上2万元。

随着贪欲的膨胀,薛伟的胃口越来越大,不放过任何捞钱的机会,将手伸向了电厂的废渣。不知内情的人或许会感到奇怪:煤渣也能卖钱?殊不知,煤渣在建筑领域用途非常广泛,是优质水泥的原料,还可添加在红砖和陶瓷中,是建材生产商眼里的“香饽饽”。此外,煤渣交易不容易引人注意,销售起来比较隐蔽,这也是薛伟看重的原因之一。

薛伟担任厂长后,电厂的煤渣一直由方乾负责收购。方乾开了家砖厂,每年需要大量煤渣用以维持生产。为保住电厂的业务,2006年春节前夕,方乾去薛伟家拜年,随身携带一只黑色塑料袋,里面放了烟酒和2万元现金,准备用来打通关节。

寒暄过后,方乾感谢薛伟在当财务科长时对自己的诸多照顾,希望以后进一步合作。临走时,方乾顺手把塑料袋放在沙发旁边的茶几上,薛伟假装没看见。送走方乾,薛伟检视了塑料袋,“笑纳”了现金和礼品。在他看来,自己和方乾在“做生意”,做生意当然要互利互惠,收钱是理所当然的。此后,每逢春节方乾都来拜年,送上数额不等的贿赂。从2005年到2012年,薛伟先后收受方乾16万元人民币。

疯狂吸金,钞票让他心情愉快

2012年2月至3月,短短一个月时间,薛伟收受各种贿赂到了近乎疯狂的程度,先后19次收受了38万元人民币。收人钱财,替人办事。薛伟专程去电力公司,为请托人申请增加煤炭采购计划,以投桃报李。疯狂敛财,终于彻底葬送了薛伟。

据办案检察官宋向鸣介绍,薛伟对金钱有一种天生的嗜好。凡煤老板送钱,不论多少他来者不拒,将非法受贿视为合法生意。此外,薛伟还有一种“守财奴”的性格特征。他曾经瞒着家人,在老家的银行存了50多万元人民币,就连家中装修也不动用这笔钱,直至案发。接受讯问时,薛伟告诉检察官:“我是真心喜欢钱,只要看到彩色的钞票,心情就特别愉快。”薛伟这种扭曲的心态,连办案人员都为之咋舌。

办理该案时,反贪干警偶然获知,薛伟的儿子正处在高考复习的关键阶段,若得知父亲身陷囹圄,肯定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影响考试发挥。为此,北塘区检察院启动和谐办案机制,院领导要求办案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决不能让薛伟的儿子知道情况。检察官与看守所协调,让薛伟和儿子通了电话,薛伟谎称自己在美国考察,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薛伟的儿子最终以优异成绩考入某重点大学。

在案件攻坚阶段,薛伟所在的电厂面临产业调整、职工分流等重大变革。为维护该厂职工的切身利益,北塘区检察院多次与电厂的上级部门协商,使代理厂长迅速到位,帮助企业顺利度过了难关。

近日,薛伟因收受贿赂85万元人民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任飞 张斌)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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