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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高校校长将受贿所得充当赌资

阮占江
2013年02月27日07:3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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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0月14日一审对被告人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的裁定。

一个有着40年教龄的老教师,博士生导师,享有国家特殊贡献津贴的专家,何以最终只能伴随着铁窗黯然泪下?2月25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向《法制日报》记者独家披露了此案的详情。

仕途平坦时开始追求财富

1969年,张晓琪从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1975年,张晓琪接受组织派遣到湘潭大学工作,历任机械系办公室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成教部主任、总支书记、副教授、湘潭大学校长助理。1990年,张晓琪调至株洲工学院(现湖南工业大学),先后任院长助理兼党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8月任学院院长(正厅级)、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

在教学科研方面,张晓琪也从助教到讲师到副教授到教授到博士生导师,成为了国家有特殊贡献津贴的专家,成为了国家教育部本科评估专家、学科评审专家、全国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全国包装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在别人看来,张晓琪的成长可以说是青云直上。但是,在位高权重的张晓琪自己眼里,别人开着名车、住着别墅,而自己尽管在学术上作出了不少贡献,自己的收入却与取得的成绩不成正比,一种攀比的失落感油然而生。

就是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他开始在学院安置亲近人员、独权决定基本建设,自己也顺便得“实惠”。

李某要调动工作,送给张晓琪两万元,他半推半就的收受了。这是张晓琪第一次“收大钱”,并且是在自己家里。他没想到原来金钱可以来得这么快,第一次的“成功”为他疯狂敛财埋下了很深的伏笔。

贪欲膨胀时多方收取好处

姜某原本是新化水泥厂的一名普通职工,通过张晓琪妻侄的关系认识了张晓琪。姜某想调到株洲工学院工作,不久,张晓琪便授意院人事处把姜某的名字提交院务会研究。会上,不少院领导认为姜某不适合在学院工作,但主意已决的张晓琪不顾大家反对,拍板同意将姜某调入学院。姜某调入不久,在张晓琪的“关照”下,很快解决了副处级、正处级待遇。当然,姜某少不了送给张晓琪“关照费”。第二年,张晓琪又以学校照顾夫妻的名义,将姜某的妻子调入株洲工学院工作。

“书湘里”项目是株洲工学院的职工福利房。开发商谭某、邓某得知“书湘里”是株洲工学院的项目后,他们认为张晓琪是“能拍板”的人。为了笼络张晓琪,谭某可谓是“煞费苦心”:得知张晓琪住酒店,谭某便马上“送钱上门”;张晓琪过生日,谭某也慷慨送上厚厚的红包……不仅如此,谭某还对张晓琪的家人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谭某在香港尖沙咀给张的妻子和女儿每人一叠数额不小的“购物费用”;张母生病在北京检查,谭某又远赴北京为老人家送上“医药费”……2003年至2009年期间,张晓琪先后43次收受谭某所送的人民币47.4万元、港币169万元、美元1万元、黄金项链1条,收受邓某港币两万元。

张晓琪的贪欲不断发酵,他又将株洲工学院的体育馆工程项目作为自己的“生财工具”。2000年至2006年,张晓琪利用职务之便为高某在体育馆工程以及贷款方面谋取利益,先后18次收受高某的人民币146万元、港币56万元。

作为一名大学校长,属于高薪收入一族,张晓琪拿这么多钱都用来干什么?原来,张晓琪最大的爱好就是赌博。从2001年到2008年,他受贿所得的253万元,先后分20多次输掉了233万元,其中输钱最多的一次高达40万元,最少的都有两万元。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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