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智斗勇揭开案件谜底
张晓琪案发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张晓琪涉嫌特大受贿案。
通过对张晓琪工作环境和个人生活习性的判定,检察官们“锁定”了两个关键人物:一个是与张晓琪所在单位有工程业务往来的谭某;一个是对张晓琪在经济上“管得严”的妻子王某。
谭某被抓获后,他只字不提与张晓琪的关系,认为只要自己不开口就会不了了之。办案人员充分运用侦查谋略故布疑阵,在权衡利益得失后,谭某终于开始交代他为了争取株洲工学院的工程,先后44次向张晓琪及家人行贿47.4万元人民币、港币174万元、美元1万元的事实。
另一个“关键人物”王某归案后,深知其口供与其夫命运休戚相关,在接受讯问期间一言不发。办案人员通过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让她转变了认识,交代了丈夫受贿的事实。
当湘潭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向张晓琪出示法律文书时,他还犹如置身梦中。他辩驳自己只是收“朋友”的一点“意思”,就是“人情往来”,并未用公款赌博,不是犯罪。
面对办案人员,张晓琪始终沉默不语。恰巧办案人员中有一名侦查员曾就读于张晓琪担任校长助理的湘潭大学。于是,检察官们从“师生关系”角度入手,逐渐让张晓琪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曾经抛弃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此时的张晓琪还认为自己的错误在于赌博。当办案人员问及那些数目不菲的赌资来源时,难以自圆其说的张晓琪百口莫辩,终于低下了头。
■沉思录
在张晓琪多次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细节——对于张晓琪想办的事,尽管学校院务会不同意,但他个人最终仍然“拍板”。这种“魄力”看似是张晓琪个人独断专行,实际上是学校内部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失衡,院务会成了“一言堂”。遏制腐败,不得不提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权力监督。而最为关键的是,在构建起监督体系后,如何将监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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