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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腐败“麻木症”

2013年02月18日11:19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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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当前腐败案件多发与对腐败现象麻木、见怪不怪的社会心态不无关系,值得警惕。

一些腐败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圈子主义”“关系是第一生产力”等潜规则,不少摆在台面上的制度规定在“潜规则”面前败下阵来。同时“窝案”“串案”在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占比不小。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腐败官员在被查处后竟然表示,自己是因为“倒霉”才被查出来,对自己的腐败行为不以为然。腐败观念在一定范围内的蔓延,一些腐败者的抱团行为值得警惕。

这种对于腐败见怪不怪的现象,会导致领导干部真心拒贿却被有些人讥为“呆”“假”“傻”;而不法商人通过找关系行贿去包工程揽项目,则又会被一些人称为“有能力”“有门路”“有眼光”。一些贪官和不法商人一旦马失前蹄,落入法网,一些人背后就有“后台不硬”“赶上他倒霉”之类的议论。

腐败在一定范围内被视为“正常”,这种现象危害极大。这会让权力拥有者从内心麻痹自我,放纵自我,最终走向犯罪。这也会助长“水至清则无鱼”“小节无害”“能干事小贪也无妨”“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等荒谬的说辞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警惕“不收礼不放心”的办事逻辑的蔓延。“有关系靠关系,没有关系找关系”,一些人担心自己没关系、不送礼不好办事,想着法子找关系,认为办了事,收点礼也正常。更有甚者从送礼品、找关系中尝到了甜头,把“走后门”当成一种行为方式。找关系实质上就是找权力,借权谋利,这也加速了一些腐败的发生。

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铲除腐败发生的土壤,不断加强廉政文化的建设。这就需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一种反腐倡廉的公民文化,要进一步培育和形成“腐败可耻”“找关系是助长腐败”的社会风气,狠刹“笑贫不笑贪”的歪风。

相关部门也要为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意识,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严惩打击报复举报者行为,让每一个人都乐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有所敬畏才不至于失去分寸。领导干部更应当时刻保持对道德准则、党性原则、党纪国法的敬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敬畏人民、敬畏权力。如果失去这种敬畏,为所欲为,贪得无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文 何晏 杨玉华)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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