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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间反腐健康发展

2013年02月18日11:17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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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间反腐健康发展

重庆多名厅局级干部和国企高官因不雅视频被免职、郑州“房妹”父亲被立案调查、神木“房姐”事件持续发酵……岁末年初,中国民间反腐热潮迭起。借助民间网络渠道,十八大以来的短短数月间,已经有不少腐败分子被民间举报掀翻落马。

民间反腐释放出的强大威力也引发人们对民间反腐走向的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拓展反腐败的领域和渠道,如何为公众参与反腐创造更好的制度平台,我们在思考着,也在探索行动着。

民间反腐的效能

2013年1月17日,有关陕西神木“房姐”的帖子在网上热传,帖子称时任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的龚爱爱在北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龚爱爱事件成为近期民间反腐的又一典型案件。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件挂牌督办。

自去年11月以来的短短3个多月时间内,民间反腐热潮迭起。值得一提的是,此轮民间反腐与以往信访和寻找民间维权人士代言不同,几乎无一例外借助网络发帖或微博举报,进而受到舆论关注,最后是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中央党校副教授吴辉认为,较之于传统的信访和寻找代言维权的渠道,网络反腐还具有匿名、操作便捷、举报成本低等多种优势。这将成为未来民间反腐的重要形式。

另一方面,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收集来自民间的反腐信息。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据悉,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中央纪委相关负责人近日也表示,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面对民间反腐,一些基层干部也倍感压力。一位县处级干部告诉记者,老父亲70大寿,本想请亲戚、朋友摆上几桌,热闹热闹。但又怕万一声势大了,或者酒桌上曝出不当言辞,引来一身麻烦,最后只好放弃。

“我现在出席公开场合的活动,都要浑身上下检查一遍,生怕穿着、随身物品哪有不当的地方。发言时更是深思熟虑,能少说的尽量少说。”一位与记者颇熟悉的基层干部说。他坦言,民间反腐确实让一些官员不再无所顾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指出,民间反腐的参与性、社会性、公开性,能有效补充权力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不足。

民间反腐的背后

记者调查发现,纵观此轮民众举报的诸多案例,被查官员大多因艳照、情妇、名表等吸引眼球的“花边事件”而事发。在网络上,这些内容更容易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因而也更容易吸引关注。

雷政富事件爆料人朱瑞峰曾对媒体坦言,情色反腐是一个很高效的方式,但靠这种方式来进行反腐斗争有点“荒诞”的意味。

“在如火如荼的民间反腐中,并不是所有举报人都出于正义,其中一些举报人是因为要求得不到满足,产生利益冲突而选择网上举报,这一点令人深思。”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说。

据报道,举报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的便是他“被弃”的情妇。而雷政富的不雅视频拍摄于5年前,当地商人想通过偷拍视频的方式来要挟他,视频最终被公之于众。

基于泄恨动机、依靠猎奇心理终究难当大任,民间反腐需要注入更多的正义和理性、责任和担当,才能步入良性循环。

“民间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反腐部门只有充分认识到这点,才能用好民间反腐力量。”中国社科院尹韵公研究员表示,由于民间反腐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这样就会加大查处难度。

相关专家认为,当下所谓民间反腐的“成功”,更多带有一种“墙外扔砖,砸到谁算谁倒霉”的色彩。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如重大决策权行使上的腐败、隐蔽的商业贿赂等,往往是民间反腐难以触及的盲点。

让民间反腐健康发展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建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

决定通过后,一些公众担心,出台《决定》会影响百姓通过网络发表监督批评意见,以及举报和揭露贪污腐败行为。对这一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是没有必要的”,《决定》只是为了保护公众的信息安全。

这位负责人认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还要切实采取措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通过网络提出监督、批评意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予以切实保护,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纵容。

不过他也提醒,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利用网络,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专家表示,一些民间组织,比如社团、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在促进我国依法行政、防范公共权力滥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实现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关键是要既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制度化出口,又要让相关部门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

专家建议,要进一步增强社会的民主氛围,继续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广政务公开,为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创造良好的条件。相关政府部门要创造条件提高民间组织反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作为民间组织必须保持自身的清廉,加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提升民间组织形象,增强民间组织反腐倡廉的能力。

一位民间反腐网站负责人说:“大家要自律,并相互监督,绝不能做任何违法违规之事。”受访的多位专家认为,民间反腐需要呵护,也需要规范,两者的良性互动,才能保持民间反腐的健康持续发展。(记者 杨玉华 蔡敏)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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