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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2013

专家:纪委抽查官员个人事项结果应向社会公开

2013年01月25日17:1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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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抽查以领导个人意志为转移

汪玉凯认为,官员财产申报是当前社会呼声最强的领域,抽查能对党政领导干部起到威慑作用,每个人都可能被抽查到,这能让领导干部不抱侥幸心理,如实申报财产。

而在何增科看来,抽查核实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应该加入公众参与的环节。

“如果纪委部门核查充分,再由公众提供一些信息以证实或证伪,这两方叠加起来,会解决反腐问题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何增科说,“中纪委现在提出要对重大事项的申报进行抽查,如果能有制度保证实施,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制度反腐专家、湖南商学院副校长王明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抽查核实有一定的积极价值,但要防止在实践中的抽查核实被领导的个人意志左右。

“怎么抽查,抽查谁,为什么抽查,这些问题恐怕还需要细化。”王明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在这些方面缺乏制度性的规定,那么抽查核实的效果不一定好。

王明高担心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因素会影响执行效果。比如,查谁不查谁是由某个领导说了算,党性不强、挟私报复的个别官员就可能因为某个人跟自己关系不亲近就启动抽查程序。

“这样随意的启动程序就会让执纪的效果大打折扣。”王明高说。

经过核实之后,纪检监察部门可能发现这个干部没问题,也可能发现他有问题。但是,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干部来说,怎么界定这个问题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王明高打了个比方,一个干部的孩子买了1万元的股票,结果发现他没有申报,可能上海和新疆就会对这个事情是否严重产生不同认识。

“抽查核实的结果是否公开,也会影响执行效果。”王明高说,是向社会全部公开,还是在有限范围内部分公开,或者说仅仅向查办案件机构公开,都是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考虑的。

王明高认为,无论是启动抽查还是核实结果,都无法杜绝执行行为中的“随意”因素。这种方式做不到全方位覆盖,如果不能制度化、公开化,恐怕就不够科学。

汪玉凯表示,抽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知道一些细节,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不真实误差有多大,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

对社会公众来说,他们有权利去报领导干部的一些个人事项可能违法违纪,但没权利启动查处程序,必须要借助反腐败机构。何增科表示,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安排,可以解决反腐败机构、官员、和公众三方的良性互动。(李丽)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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