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第一,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第二,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和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为,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领导干部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三,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研究并实施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第四,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完成党的十八大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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