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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总经理触贪腐“高压线” 受贿52万一审被判11年

2013年01月23日09:46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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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系统这个相对封闭的垄断王国,成为一名地方公司总经理,就是“一方诸侯”,几乎无人监管

供电系统在什么是贪污贿赂、渎职腐败的“法律红线”认知上,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问题

□非常案件

在江苏省宿迁市,江苏省电力公司泗洪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张某利用电力工程建设在监管上的诸多漏洞,从对变压器型号“调整”的不起眼环节上,利用职权大肆贪腐,案发时收受贿赂达52万元,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5万元。

案件暴露出的电力系统内部的管理问题,值得相关部门警惕。

“在他们眼中,几万元不过是‘小钱’,退了就完事。”承办张某案件的检察官说,针对这种情况,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电力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以提高职务犯罪预防意识,帮助该公司查找风险源点、堵漏建制。

闷声发大财

再过半年,在江苏电力系统曾经风光一时的张某就要荣升宿迁市供电局副总了,可偏偏在这节骨眼上,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他进行了传讯。

1990年从电力学校毕业的张某,从业务员干起,20年多来逐步成长为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在当地行业内部响当当的人物。2010年,他升任江苏省电力公司泗洪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在电力系统这个相对封闭的垄断王国,成为一名地方公司总经理,就是“一方诸侯”,几乎无人监管。张某则利用了这一天然的环境,一方面成为热衷于用权力为他人“优化”用电方案、介绍工程的“热心人”;一方面则利用关系网,通过“对价交换”的隐秘方式,“闷声发大财”,不仅有人给他“代购”房子,还有人“垫资”为他购车。

2012年4月,一则宿城区新宿中花园小区供电方案“被变动”的线索,被群众举报至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矛头直指张某。4月23日,考虑到举报所反映的事件发生在宿城辖区,被举报行为发生时间处于张某在供电公司任职期间,宿迁市检察院便指定该线索交宿城区检察院处理。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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