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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对该市建国以来涉案人员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社会影响最深的资兴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系列腐败窝案作出判决。在这起系列腐败窝案中,共立案查处13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经查,资电公司从总经理陈移山到中层骨干程四香,再到一般工作人员文向军,涉案四十余人。所涉问题的性质更是五花八门,既有个人受贿,又有集体贪污,也有违规经营、私设小金库和滥发奖金福利等严重违纪问题。其中,陈移山交代了其收受工程建设老板、材料供应商、用电大户和单位内部职工等共计105人190多万元和伙同他人侵吞、私分公款90多万元的事实。
□说“法” 查找风险源点堵漏建制十分必要
供电系统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比较强,但在什么是贪污贿赂、渎职腐败的“法律红线”认知上,却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问题。相对于政府重要执法部门监督的多样性,包括一些大型企业内,不少人对职务犯罪的界限究竟在哪里不甚明了,特别是行业内一些深藏的灰色“潜规则”,影响着大部分人对贪腐等职务犯罪的认知和警觉。
因此,查找风险源点、堵漏建制十分必要。对大型企业地方负责人“高危”岗位的普法宣传和监督制约,也需要采取更多有针对性、有成效的举措,让这些重要岗位负责人在享受着“高薪”的同时,也要提高对变相贪腐行为的抵御能力。
在办案机关的建议下,宿迁电力公司将宿城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邀请到该公司,专门举办了一次预防教育活动,并为公司领导班子及全市电力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办了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以便在宿迁电力公司的干部职工的脑海里,竖起两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电力和法律。(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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