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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腐败不能一个人“战斗”

各国各地区广开腐败案源系列报道之一

2013年01月21日15:1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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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举报人安全感
  
  国外研究表明,给举报人安全感是让他们乐于举报的关键,害怕打击报复是举报人的最大顾虑。为此,各国都采取各种手段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

  立法保护。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出台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南非等国更是制定了专门的举报人保护法,详细规定举报程序、举报受理机关、举报人权利、对举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及近亲属的法律责任等。例如,南非禁止对举报人采取任何惩处措施,法国规定不得解聘、审查或歧视善意举报人,葡萄牙法律要求必要时必须为举报人或证人在国内或国外提供新的住所。

  专门机构保护。英国的文官委员办公室,加拿大的公共服务廉政专员和公务员举报保护特别法庭都属于此类机构。美国马歇尔办公室专门执行举报人或证人保护任务,为被保护人提供工作机会、合理住房、平均6万美元的经济资助、变更后的证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资料、心理医生和社会服务等。

  安全保护。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和各州实行“证人保护计划”,迄今已有超过7500名证人和9500多个家庭成员受到保护,联邦政府为此耗资4亿多美元。在美国,威胁或侵害证人的处罚非常严厉。如果在庭审中“威胁证人”,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获刑20年以上。倘若事后报复,则可能被判终身监禁,甚至死刑。

  信息保护。全球大部分国家都规定不得披露举报人个人信息或任何可能导致举报人暴露的事项,印度甚至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者应判处监禁和处以罚款。2004年7月,香港廉政公署突击搜查6家媒体,引起轩然大波,起因就是怀疑有人向媒体泄露受保护的证人身份。1972年美国“水门事件”中的关键线人“深喉”,由于保密措施严密,三十余年都无人知晓其真实身份,直到2005年5月31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前副局长费尔特临终前才承认自己就是“深喉”。

  救济保护。以举报人被不公正地解职为例,韩国、美国规定必须将举报人恢复原职或征得举报人同意后调到同等条件的工作岗位;英国的举报人因举报被解雇后有权要求雇主补偿工资和其他损失,南非明确规定举报人被解职后可以获得24个月的工资;加拿大和美国甚至要求非正常地解雇举报人的雇主承担刑事责任。英国、美国、韩国、南非等国还规定,政府未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或补救措施时,举报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重奖之下有勇夫
  
  韩国《腐败防治法》规定,国民举报公职人员腐败行为最高可获得2亿韩元(约20万美元)的奖励。2010年,韩国大幅提高举报奖金,最高可达到20亿韩元。2002年至2010年期间,韩国政府向124名举报人支付了超过20多亿韩元的奖金。

  美国早在1799年就立法规定向协助成功执法的举报人提供奖金。1863年,国会制定《虚假申报法》(又称《反欺骗政府法》),规定成功举报欺骗联邦政府资金行为的人员,有权获得高比例的经济奖励。1986年,美国同时大幅提高对违法者的各种罚金和对举报者的高额奖励,规定以政府名义起诉的举报人,胜诉后有权分得25%-30%的罚金。据统计,1986年至1991年,举报人提起了350起代位诉讼,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2.6亿美元,远远超过1986年以前每年5起的规模。2009年,辉瑞公司因以按摩、度假、打高尔夫等手段行贿医生,被罚款23亿美元,6名举报人成功分得1.2亿美元罚金,平均每人可分2000万美元。为进一步提高举报质量,美国自2010年起进一步提高奖励标准,光在医疗领域就催生了数十亿美元规模、专事医疗领域举报的新行业。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美国举报人员成功帮助政府追回损失60多亿美元,有4起举报入选美国历史上前7大举报奖励案例,司法部全年发放奖励4.39亿美元。其中,2012年9月,瑞士银行前职员比肯菲尔德因协助查处瑞银隐瞒客户存款、协助客户逃税一案,获得1.04亿美元的奖励,成为依靠举报当上亿万富翁的世界第一人。比肯菲尔德也因此变成了美国政府举报奖励计划最好的形象代言人。(冉刚)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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