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被控合同诈骗滥用职权
杨晓丽还被控合同诈骗罪。她于2010年6月间,在明知贸强公司没有供货能力的情况下,对燕山金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魏某谎称贸强公司可以供货,并安排燕山金丰商贸有限公司与贸强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燕山金丰商贸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400万元,后刘立新归还魏某人民币100万元。
另外,杨晓丽还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她于2010年4月,代表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与南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支付南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500万元后,杨晓丽擅自以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化工处的名义出具一份委托函,委托南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提货单转至贸强公司名下,导致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资产严重损失。
女老总称初衷是想报恩
杨晓丽称,她与刘立新是在2006年认识的,对方是私企营业者。对于帮助刘立新的原因,杨晓丽解释称,2008年左右,正值金融危机,当时兵工公司进的货物的市场价都比进货价要低,导致库存严重,亏损很大。“当时刘立新对兵工公司帮助很大。”杨晓丽说,由于此前刘立新与兵工公司合作赚了很多钱,所以她觉得刘立新有能力帮助公司弥补一些亏损。
在沟通后,刘立新同意以兵工公司的进货价来收货。“刘立新高买低卖亏了很多钱。”杨晓丽说,此外,兵工公司因为需要业绩,仓储费和运输费等都是刘立新替兵工公司支付的,加上进货的钱一共有1900多万元。
杨晓丽说,很快刘立新的公司就于2010年出现了困难,所以她才帮助刘立新多拉了一些业务,但是她并不知道刘立新的公司没有供货能力,她想着“报恩”帮刘立新的公司周转,渡过难关。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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