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级“推销员”
阮平在玉林市从事个体农机经营,卖些零配件。国家补贴购置农机政策实施后,他看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尤其看到蓝林接连办起两家农机公司,生意火爆,不禁心痒,也想从中分一杯羹。
巧的是,他和黄帜同住一个小区,两人几年前就认识了。2009年1月,他问黄帜,自己能不能也卖补贴农机?
“这个是有门槛的,不是说谁想卖就能卖,得注册公司才行。”黄帜告诉他。
同年2月,阮平注册成立了“玉林市江川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黄哥,公司我已经成立了,还拿到了常发牌插秧机在玉林的代理权。我想请你帮忙,帮我申报自治区农业机械补贴一级经销商,事成之后我一定会谢你的。”阮平再次找到黄帜。
“这样吧,你先把相关资料给我,等市级补贴标准确定下来后再说。”有生意送上门,黄帜岂会拒绝。
不久,销售插秧机的市级补贴标准出来了,每台补贴4200元,黄帜叫来阮平说:“这个标准你可以做吗?可以做我就帮你列入补贴名录。”
阮平觉得有钱可赚,便答应了。于是黄帜又叫来龚明华,和阮平一起商定,黄、龚在各方面关照阮平,江川公司每销售一台常发牌插秧机单独给黄好处费1300元,另外再给黄、龚1700元。如果是在玉林市两个城区销售的插秧机,每台再增加500元。后来阮平在单独与龚商量具体事宜时,双方又约定,阮平销售的手拖微耕机,每售一台给100元好处费。
此后,黄、龚对阮平的关照不遗余力,在开展农机推广活动时,让江川公司带着农机下乡巡回宣传,并向农户大力推荐购买。江川公司虽是新公司,但生意极其火爆,2009年销售了344多台常发牌插秧机、620台手拖微耕机。2009年底,阮平单独给了黄帜43万元,又提了60万元交给龚,黄、龚对半分了这笔钱。
阮平尝到了甜头,2010年初,开始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事宜时,他又找到黄帜,请求继续关照,并主动提出将单独给黄的好处费提高到一台1500元,黄帜笑着答应了。这一年,阮平的生意也不错。2010年底,阮单独给了黄帜40万元,又提了39.2万元交给龚明华,龚分给了黄帜19.7万元。
新胜农机公司是玉林市农机协会、新世纪机动车培训中心出资成立的,公司主要经营洋马牌收割机。虽然它是“内部人”办的公司,可生意却比不过外人办的公司,总经理沈续想来想去,觉得需要黄帜的“鼎力”相助。
“黄局、龚主任,请关照一下我们公司啦。”沈总宴请两位领导时恳求。
这样,黄、龚、沈三人商定,每销售一台洋马牌收割机,给黄、龚好处费6000元。2008年,在黄、龚的极力推销下,新胜公司共销售了32台收割机,按约定,沈给黄、龚共19.2万元。
百万赃款藏纸箱
钱终于源源不断地流进腰包,黄帜既高兴又紧张,不知如何保管这些钱。存银行?万万不行,一查就暴露。放保险柜?更不行,保险柜目标太大。放哪儿呢?黄帜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将钱装进一个纸箱,扔在自建楼一楼一堆闲置物品中间,仿佛它们是一箱垃圾。后来钱越堆越多,他觉得放这里也不安全,将其中的100万元用纸箱装好,叫妻子拿到她的外甥家存放。龚明华同样也不敢把钱放自己家里,先交给二哥保管、后交给堂弟以堂弟名义存入银行、或存放在堂叔家。
黄帜对他“占股”的两家公司,除了为它们开各种后门之外,对蓝林如何经营公司几乎没有监管。2011年4月,这两家公司因倒卖农机被执法部门查处。蓝林在接受问讯时,心慌意乱,供出向黄、龚送好处费的事。至此,东窗事发,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玉林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黄帜共获赃款171.5万元,龚明华共获赃款94.2万元。2012年9月,法院判处黄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判处龚明华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黄帜大肆索贿的行为,致使上行下效,玉林市农机系统领导干部向农机厂家、经销商收受好处费成风,结果玉林市全市农机系统大崩溃,共有17名领导和干部被立案查处。(文中人名除黄帜、龚明华外,均系化名)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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