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扎之后是悔悟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于千里等人涉嫌贪污水利专项资金一事,被知情人告到了当地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
2009年1月,南阳市纪委对于千里实施“两规”,并对王闵、何平进行调查。此时,王闵由昔日的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被提拔为县财政局副局长。于千里也已升迁至内乡县人大副主任并兼任县财政局局长。
2010年2月,于千里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批捕。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该案由镇平县检察院异地办理。
检察机关在侦查于千里贪污案时,“意外”发现,从2003年至2007年,于千里在担任内乡县财政局局长期间,还先后收受58人以拜年为名所送现金34万元。案发前,于千里陆续向内乡县财政局上交现金9.5万元,余款24.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2010年8月2日,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于千里涉嫌犯贪污、受贿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在庭审中,于千里却辩称自己不构成贪污罪,他本人没有承包经营权;对其所收“拜年钱”,是礼尚往来,不构成受贿罪。
2010年9月1日,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于千里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24.51万元予以追缴。2010年12月,因犯贪污罪,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闵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何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此前,案发后何平将所贪污资金全部退回。
于千里不服判决,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认为没有书面协议证据,没有口头合同、没有股份份额证据、没有自己从水库上分得任何利益的证据证明自己贪污公款。2011年8月,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历时1年后,镇平县法院对于千里案作出与上一次同样的判决。因为王闵、何平等人的证言证明他们在于千里的指使下共同贪污犯罪的。
接到的判决后,于千里傻了眼,开始反思悔悟,但此时已经晚了。他在狱中写道:“人生最大的痛苦是失去自由,最难克制的是思念亲人。我因为贪婪,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料。谁让我是罪犯呢!可是,我留给亲人的却是无尽的痛苦和灾难。在位时,父母以我为骄傲,家族以我为荣耀。出事后,我的妻子整天以泪洗面,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几乎失常。原本以我为骄傲的父母,身体每况愈下。我30多岁才生了一个儿子,还在上高中,他不但失去父爱还要经受着人们的指指点点。”
在悔过书中,于千里最后写道:“在位时,我享受副县级待遇,有专车有司机,生活优裕,开会坐主席台,每到一处人们无不恭敬奉承,高接远送。我到医院看病也是找最好的医生,得到的是最好的服务,看病实报实销,吃喝招待一切费用公家全部报销,退休后也有保障。而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手握珍珠而不知珍惜。现在我一无所有,只剩下一颗破碎的心。”(注:文中除于千里外,其余人均系化名)
编后:
以为让别人出面自己隐身其后,就可以掩盖贪污罪行,于千里在法庭上的辩解除了显示自己的天真外,只能徒增笑料。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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