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7日08:0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烏魯木齊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偉簡歷
李偉,男,回族,1966年6月出生,新疆烏魯木齊人,1983年12月參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
1983年12月至1984年10月,六道灣煤礦知青社待業﹔
1984年10月至1985年6月,烏魯木齊市工商銀行水磨溝區葦湖梁分理處工作﹔
1985年6月至1993年3月,烏魯木齊市工商銀行營業部工作﹔
1993年3月至1994年1月,中國建設銀行新疆分行信托投資公司信貸部工作﹔
1994年1月至1995年8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服務中心總經理助理﹔
1995年8月至1997年4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服務中心副總經理﹔
1997年4月至1997年7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總經理﹔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信貸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信貸部總經理﹔
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宏源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信貸部總經理﹔
2003年5月至2003年8月,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副縣級)﹔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正縣級)(其間: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挂職任上海盧灣區國資委主任助理)﹔
2004年6月至2012年2月,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正縣級)(其間: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學習)﹔
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烏魯木齊縣縣長人選﹔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烏魯木齊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市南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烏魯木齊縣委副書記、縣長、市南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烏魯木齊縣委副書記、縣長、市南山森林公園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市南山景區黨工委副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6年8月至今,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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